貿易署建議開放大陸物品進口之程序清單

提供由出進口廠商或工商團體向貿易署提出開放進口大陸物品建議,徵詢貨品主管機關意見,且經審查會議通過,即由經濟部核定後公告准許進口資訊。

提供: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更新頻率: 不定期更新 | 最近同步時間日期: 2025-04-23 05:46:02

在此資料集內搜尋:

貿易署建議開放大陸物品進口之程序資料集清單中總共有 2 筆資料,以下是 1 - 2  [第 1 頁]

公告定期檢討及建議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之程序,自即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0910215 | 發文字號: 經授貿字第0九一二00二0一八0號 | 依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 一、相關貨品主管機關應每六個月定期檢討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如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並經本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修正本部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經授貿字第0九一二00二0一八0號公告「定期檢討及建議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之程序」之附件「建議開放大陸地區物品輸入申請表」內容(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0920825 | 發文字號: 經授貿字第0九二二00二二一00號 | 依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 為利貨品主管機關及產業公會事先掌握申請人針對其建議開放輸入之大陸物品,曾洽詢國內製造業者但未獲供貨或供貨量不足之實情,爰修正旨揭「建議開放大陸地區物品輸入申請表」,增列「曾洽國內生產業者但未獲供貨或供...

公告定期檢討及建議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之程序,自即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0910215 | 發文字號: 經授貿字第0九一二00二0一八0號 | 依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 一、相關貨品主管機關應每六個月定期檢討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如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並經本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修正本部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經授貿字第0九一二00二0一八0號公告「定期檢討及建議開放輸入大陸地區物品項目之程序」之附件「建議開放大陸地區物品輸入申請表」內容(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發文日期: 0920825 | 發文字號: 經授貿字第0九二二00二二一00號 | 依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 為利貨品主管機關及產業公會事先掌握申請人針對其建議開放輸入之大陸物品,曾洽詢國內製造業者但未獲供貨或供貨量不足之實情,爰修正旨揭「建議開放大陸地區物品輸入申請表」,增列「曾洽國內生產業者但未獲供貨或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