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
- 消費紅綠燈-國際食品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600 mg Capsules),問題產品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的更新日期是2014/06/30, 燈號是綠燈.
燈號 | 綠燈 |
標題名稱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600 mg Capsules),問題產品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 |
內容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03年6月24日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 600 mg Capsules)共7379瓶。 問題產品已銷往美國所有地區零售通路銷售。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品名 數量/容量 有效日期 批號 UPC碼 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 600 mg Capsules 120粒/瓶 2017年2月 3121005 753950001183 4.目前尚無相關病例回報,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02584.htm;;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赴美國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lovastatin可能會導致嚴重的肌肉損傷,該成分亦可能對孕婦產生風險,或造成肝臟疾病患者在長期使用下增加肝臟損害。;;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 |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0&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1&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2&type=0 |
更新日期 | 2014/06/30 |
燈號綠燈 |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600 mg Capsules),問題產品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 |
內容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03年6月24日發布Doctor’s Best公司自主回收含有未批准成分lovastatin之紅麴米膳食補充劑600毫克膠囊產品(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 600 mg Capsules)共7379瓶。 問題產品已銷往美國所有地區零售通路銷售。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品名 數量/容量 有效日期 批號 UPC碼 Red Yeast Rice dietary supplement, 600 mg Capsules 120粒/瓶 2017年2月 3121005 753950001183 4.目前尚無相關病例回報,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02584.htm;;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赴美國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lovastatin可能會導致嚴重的肌肉損傷,該成分亦可能對孕婦產生風險,或造成肝臟疾病患者在長期使用下增加肝臟損害。;;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0&type=0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1&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5822&type=0 |
更新日期2014/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