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消費紅綠燈-國際食品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的更新日期是2015/05/01, 燈號是綠燈.
燈號 | 綠燈 |
標題名稱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 | 1.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04年4月20日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 2.問題產品透過零售商店販售於全美。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品名 重量/ 包裝 UPC碼 最佳 食用期限 Pine Nuts 4盎司 72549320016 2015年10月22日 至2015年12月27日 4.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經查問題產品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43666.htm;; 1. 涉案產品未輸入我國。 2.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美國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該地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3. 沙門氏菌廣泛存在自然界各處中,本菌為內毒素型致病菌,造成食品中毒最常見的種類為奶類、蛋類、禽肉類等,造成腸胃炎症狀極嚴重者可能致命。食品加工過程中應注意:(1) 奶類製品應經巴斯德殺菌之條件確實執行。(2)烹調食品應確實煮熟。(3)勿生食禽肉類、蛋類。(4) 防止鼠、蠅、蟑螂等病媒接觸食物。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民眾,此病菌不耐熱,經煮沸後完全死滅,應注意食品在食用前「應充分加熱」(至少加熱60℃/20分鐘)。 4.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942。;;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 |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7603&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7604&type=0 |
更新日期 | 2015/05/01 |
燈號綠燈 |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1.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04年4月20日發布Superior Nut & Candy公司回收疑遭沙門氏菌(Salmonella)污染之松子(Pine Nuts)產品。 2.問題產品透過零售商店販售於全美。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品名 重量/ 包裝 UPC碼 最佳 食用期限 Pine Nuts 4盎司 72549320016 2015年10月22日 至2015年12月27日 4.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經查問題產品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43666.htm;; 1. 涉案產品未輸入我國。 2.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美國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該地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3. 沙門氏菌廣泛存在自然界各處中,本菌為內毒素型致病菌,造成食品中毒最常見的種類為奶類、蛋類、禽肉類等,造成腸胃炎症狀極嚴重者可能致命。食品加工過程中應注意:(1) 奶類製品應經巴斯德殺菌之條件確實執行。(2)烹調食品應確實煮熟。(3)勿生食禽肉類、蛋類。(4) 防止鼠、蠅、蟑螂等病媒接觸食物。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民眾,此病菌不耐熱,經煮沸後完全死滅,應注意食品在食用前「應充分加熱」(至少加熱60℃/20分鐘)。 4.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942。;;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7603&type=0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7604&type=0 |
更新日期2015/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