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 消費紅綠燈-國際食品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名稱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產品,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的更新日期是2015/11/27, 燈號是綠燈.
燈號 | 綠燈 |
標題名稱 | 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產品,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 | 1. 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於104年11月20日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產品。 2. 問題產品販售至澳洲Coles(昆士蘭州、西澳大利亞州、維多利亞州、南澳大利亞州及塔斯曼尼亞州)、Woolworths(昆士蘭州、新南威爾士州、維多利亞州、南澳洲州、北領地和澳大利亞首都特區)、IGA(QLD)和Thomas Dux(新南威爾士州&維多利亞州)之超市。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產品規格 最佳食用期限 果醬瓶裝/散裝( 365g) 2018年07月18日 4. 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經查問題產品未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 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industry/foodrecalls/recalls/Pages/Original-Ginger-Marmalade.aspx ;; 1.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澳洲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澳洲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2.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 |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564&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565&type=0 |
更新日期 | 2015/11/27 |
燈號綠燈 |
標題名稱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產品,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1. 紐澳食品標準局 (FSANZ) 於104年11月20日發布 Buderim Group 有限公司預防性回收疑含有玻璃碎片(glass fragments) 之薑黃果醬 (Original Ginger Marmalade) 產品。 2. 問題產品販售至澳洲Coles(昆士蘭州、西澳大利亞州、維多利亞州、南澳大利亞州及塔斯曼尼亞州)、Woolworths(昆士蘭州、新南威爾士州、維多利亞州、南澳洲州、北領地和澳大利亞首都特區)、IGA(QLD)和Thomas Dux(新南威爾士州&維多利亞州)之超市。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產品規格 最佳食用期限 果醬瓶裝/散裝( 365g) 2018年07月18日 4. 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經查問題產品未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 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industry/foodrecalls/recalls/Pages/Original-Ginger-Marmalade.aspx ;; 1.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澳洲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澳洲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2.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564&type=0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565&type=0 |
更新日期201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