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
- 消費紅綠燈-國際食品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名稱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n Calcium Adult Gummy Vitamin(成人食用),經查問題產品未有申請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的更新日期是2015/12/17, 燈號是綠燈.
燈號 | 綠燈 |
標題名稱 | 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n Calcium Adult Gummy Vitamin(成人食用),經查問題產品未有申請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 | 1. 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於104年8月日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n Calcium Adult Gummy Vitamin(成人食用)。 2. 經加拿大衛生部調查,問題產品實際檢出之維生素D含量達產品標示五倍,亦超過每日上限攝取量(4,000 IU)。 3. 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本案已向官方政府確認,表示問題產品未有輸出至加拿大境外之國家,經查問題產品亦未有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4. 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healthycanadians.gc.ca/recall-alert-rappel-avis/hc-sc/2015/54562a-eng.php;; 1. 涉案產品未輸入我國。 2.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加拿大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加拿大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3.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942。;;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 |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52&type=0 |
更新日期 | 2015/12/17 |
燈號綠燈 |
標題名稱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n Calcium Adult Gummy Vitamin(成人食用),經查問題產品未有申請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1. 加拿大衛生部(Canada Health)於104年8月日發布Church & Dwight Canada公司自主回收疑含過量維生素D之L’il Critters Vitamin D3(兒童食用)及Vitafusion Calcium Adult Gummy Vitamin(成人食用)。 2. 經加拿大衛生部調查,問題產品實際檢出之維生素D含量達產品標示五倍,亦超過每日上限攝取量(4,000 IU)。 3. 目前無相關病例報導,本案已向官方政府確認,表示問題產品未有輸出至加拿大境外之國家,經查問題產品亦未有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4. 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healthycanadians.gc.ca/recall-alert-rappel-avis/hc-sc/2015/54562a-eng.php;; 1. 涉案產品未輸入我國。 2.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加拿大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加拿大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3.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942。;; 1.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2.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52&type=0 |
更新日期2015/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