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
- 消費紅綠燈-國際食品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的更新日期是2015/12/22, 燈號是綠燈.
燈號 | 綠燈 |
標題名稱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 | 1.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於104年12月15日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 2. 問題產品於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14日販售至美國加州 Trader Joe's 之商店,(所有編碼之問題產品(SKU 51857))已全數回收。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產品名稱 產品規格 聯絡資訊 Triple Ginger Brew 25.4盎司(750毫升)/玻璃瓶 (客戶關係部) 電話:(626)599-3817 4. 經查問題產品未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 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 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67264.htm ;; 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美國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美國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 |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84&type=0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85&type=0 |
更新日期 | 2015/12/22 |
燈號綠燈 |
標題名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問題產品無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 |
內容1.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於104年12月15日發布 Trader Joe's公司自主回收疑瓶子破裂 (bottles bursting) 之生薑碳酸飲料 (Triple Ginger Brew)。 2. 問題產品於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14日販售至美國加州 Trader Joe's 之商店,(所有編碼之問題產品(SKU 51857))已全數回收。 3. 問題產品之詳細資訊如下: 產品名稱 產品規格 聯絡資訊 Triple Ginger Brew 25.4盎司(750毫升)/玻璃瓶 (客戶關係部) 電話:(626)599-3817 4. 經查問題產品未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問題產品未輸入我國,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5. 該國發布原警訊連結如下: 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67264.htm ;; 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美國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美國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專區,連結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 案內產品現查無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
附檔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84&type=0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downloadFile.ashx?id=8685&type=0 |
更新日期2015/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