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Rappel Conso於111年12月2日發布回收CORMAREE品牌生鮮鰻魚 (CONGRE),因產品有海獸胃線蟲(anisakis)污染,經查回收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迄111年12月4日止) 回收產品資訊如下: Nom de la marque du produit : CORMAREE Noms des modèles ou références : CONGRE VIDE 3/5 KG pf GTIN Lot 00000000000000 33422 經查回收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故判定為綠燈。 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s://rappel.conso.gouv.fr/fiche-rappel/8772/Interne;; 提醒民眾如赴法國旅遊,應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海獸胃線蟲症是一種寄生蟲感染之疾病,水產魚類可能於養殖過程中受到寄生蟲污染。北歐、日本及拉丁美洲等喜愛食用生食水產品之地區,常見有患者感染此症。當食用未煮熟被寄生蟲感染之海鮮產品時,其蟲體會侵犯人類的胃壁或小腸壁,而引起急性腹痛、噁心、嘔吐、腹瀉、過敏反應等症狀。如何預防:(1)辛辣或酸的調味料(如芥末、醋、辣椒及檸檬汁等)皆無法將蟲體殺滅,食用前充分加熱煮熟是最好的預防方法,避免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生海產魚類或生烏賊。 (2)捕撈漁獲後儘速清除內臟。 (3)冷凍處理可以殺死蟲體,提供生食之魚、烏賊等水產品,應先以-35°C以下低溫冷凍15小時以上,或-20°C冷凍7天以上,降低寄生蟲感染的風險。日式餐飲店等經常提供生魚料理業者,必須落實食材前處理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 (4)生食及熟食所使用之容器、刀具、砧板應分開,勿混合使用,避免二次污染。食品調理者之手部、抹布、砧板和廚房器具於接觸生鮮海產前、後,均應使用清水澈底洗淨。 民眾以個人自用自國外攜回或郵寄回國產品,其金額及數量單項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得免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惟輸入供販賣或雖為「個人」自用但超過免驗限量者,仍須依食安法第30條辦理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安法第47條處辦。 旅客攜帶及自外國郵寄入境產品,另應依財政部關務署「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規定辦理,其中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另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規定者,請洽該局(https://www.baphiq.gov.tw/)查詢。;; 案內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業者應於採購前要求原廠或輸出者提具檢驗報告或自主管理評估進行相關衛生項目檢驗。
法國Rappel Conso於111年12月2日發布回收CORMAREE品牌生鮮鰻魚 (CONGRE),因產品有海獸胃線蟲(anisakis)污染,經查回收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迄111年12月4日止) 回收產品資訊如下: Nom de la marque du produit : CORMAREE Noms des modèles ou références : CONGRE VIDE 3/5 KG pf GTIN Lot 00000000000000 33422 經查回收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故判定為綠燈。 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https://rappel.conso.gouv.fr/fiche-rappel/8772/Interne;; 提醒民眾如赴法國旅遊,應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海獸胃線蟲症是一種寄生蟲感染之疾病,水產魚類可能於養殖過程中受到寄生蟲污染。北歐、日本及拉丁美洲等喜愛食用生食水產品之地區,常見有患者感染此症。當食用未煮熟被寄生蟲感染之海鮮產品時,其蟲體會侵犯人類的胃壁或小腸壁,而引起急性腹痛、噁心、嘔吐、腹瀉、過敏反應等症狀。如何預防:(1)辛辣或酸的調味料(如芥末、醋、辣椒及檸檬汁等)皆無法將蟲體殺滅,食用前充分加熱煮熟是最好的預防方法,避免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生海產魚類或生烏賊。 (2)捕撈漁獲後儘速清除內臟。 (3)冷凍處理可以殺死蟲體,提供生食之魚、烏賊等水產品,應先以-35°C以下低溫冷凍15小時以上,或-20°C冷凍7天以上,降低寄生蟲感染的風險。日式餐飲店等經常提供生魚料理業者,必須落實食材前處理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 (4)生食及熟食所使用之容器、刀具、砧板應分開,勿混合使用,避免二次污染。食品調理者之手部、抹布、砧板和廚房器具於接觸生鮮海產前、後,均應使用清水澈底洗淨。 民眾以個人自用自國外攜回或郵寄回國產品,其金額及數量單項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得免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惟輸入供販賣或雖為「個人」自用但超過免驗限量者,仍須依食安法第30條辦理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安法第47條處辦。 旅客攜帶及自外國郵寄入境產品,另應依財政部關務署「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規定辦理,其中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另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規定者,請洽該局(https://www.baphiq.gov.tw/)查詢。;; 案內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業者應於採購前要求原廠或輸出者提具檢驗報告或自主管理評估進行相關衛生項目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