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EC發布消費警訊,Enchanteur之化粧品「Enticing Perfumed Talc」(批號:1001、8681682476394),因產品含有過量arsenic、lead、antimony(檢驗值:8.53 mg/kg、55.9 mg/kg、1.84 mg/kg),而回收乙事。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11602704號公告訂定「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 Arsenic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不純物重金屬砷之殘留量,不得超過3 ppm;Lead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不純物重金屬鉛之殘留量,不得超過10 ppm;Antimony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中禁用成分。 ◎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規定,化粧品不得含有汞、鉛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中央主管機關為防免致敏、刺激、褪色等對人體健康有害之情事,得限制化粧品成分之使用。違反者,依同法第16條規定,該違規之化粧品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第17條規定,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即通知販賣業者,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第18條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害衛生安全,該違規之化粧品沒入銷毀之;第22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 為強化化粧品管理及取締不法,衛生福利部歡迎全國民眾共同協同監督不法情事,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s://faq.fda.gov.tw/Message.aspx及為民服務諮詢專線02-2787-8080或02-2787-820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福利部所建置「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s://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
◎ 歐盟EC發布消費警訊,Enchanteur之化粧品「Enticing Perfumed Talc」(批號:1001、8681682476394),因產品含有過量arsenic、lead、antimony(檢驗值:8.53 mg/kg、55.9 mg/kg、1.84 mg/kg),而回收乙事。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11602704號公告訂定「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 Arsenic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不純物重金屬砷之殘留量,不得超過3 ppm;Lead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化粧品於製造過程中,如因所需使用原料或其他因素,且技術上無法避免,致含自然殘留微量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不純物重金屬鉛之殘留量,不得超過10 ppm;Antimony and its compounds為化粧品中禁用成分。 ◎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規定,化粧品不得含有汞、鉛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中央主管機關為防免致敏、刺激、褪色等對人體健康有害之情事,得限制化粧品成分之使用。違反者,依同法第16條規定,該違規之化粧品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第17條規定,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即通知販賣業者,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第18條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害衛生安全,該違規之化粧品沒入銷毀之;第22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 為強化化粧品管理及取締不法,衛生福利部歡迎全國民眾共同協同監督不法情事,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s://faq.fda.gov.tw/Message.aspx及為民服務諮詢專線02-2787-8080或02-2787-820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福利部所建置「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s://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