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名稱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的級別名稱是一般古物, 所屬主管機關是臺中市政府, 指定/登錄理由是1. 「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為民國99年清水區海風里大突寮陳姓居民拾獲,後捐贈臺中市政府(縣市合併前之臺中縣政府)之文物。
2. 該界址碑是岸裡社南遷大甲溪後,部落間領域糾紛,經官方立牌劃定雙方的界址,屬拍瀑拉族感恩社與拍宰海族岸裡社間之界碑,不同於一般漢番分界之石碑,因此極具族群、地方歷史特色..., 保存現狀是完整良好.
案件編號 | 20140828000001 |
個案名稱 | 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 |
級別代碼 | 6.1.1 |
級別名稱 | 一般古物 |
總類 | 1:code : G3 name :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subCode : G3.1 subName : 圖書、報刊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府授文資遺字第1030168666號 |
評定基準 | 1: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具有史事淵源3: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 |
指定/登錄理由 | 1. 「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為民國99年清水區海風里大突寮陳姓居民拾獲,後捐贈臺中市政府(縣市合併前之臺中縣政府)之文物。
2. 該界址碑是岸裡社南遷大甲溪後,部落間領域糾紛,經官方立牌劃定雙方的界址,屬拍瀑拉族感恩社與拍宰海族岸裡社間之界碑,不同於一般漢番分界之石碑,因此極具族群、地方歷史特色。
3. 此碑攸關中部平埔族岸裡社群與牛罵社勢力消長的見證,亦為國內少見的原住民不同族群確切的社域界線之歷史證物,深具史事價值和文化資產保存意義。 |
法令依據 | 符合「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5款評定基準,爰依據「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7條登錄。 |
所屬主管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所在地理區域 | 1:itemNo : 1 cityName : 臺中市 distName : 清水區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5924/photo/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_c.jpg
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5924/photo/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jpgname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 |
代表圖像來源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備註 | (空) |
保管單位 | 1:name : 臺OOOOOOO
|
古物所在地 | 1:name : 其O saveSpace : 遺址 saveSpaceIdentity : 歷史建築 address : 臺中市清水區 鰲峰里鰲海路59號
|
數量 | 1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 既存(繼承) |
保存現狀 | 完整良好 |
綜合描述 | 1. 年代:清乾隆年間
2. 尺寸:約62cm×42cm
3. 材質:花崗岩
4. 形制:陰刻碑碣 |
年代 | 乾隆 |
尺寸 | 約62cm×42cm |
材質 | 石 |
保存環境 | 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officialDocNo : 府授文資遺字第1030168666號 registerDate : 2014-08-28 00:00:00.0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40828000001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44700/file/e7628e43-3ced-4cea-9540-9822f739a65f.pdf |
主管機關名稱 | 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單位 | 遺址傳藝課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04-22290280#501 |
repImgId | 5431 |
案件編號20140828000001 |
個案名稱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 |
級別代碼6.1.1 |
級別名稱一般古物 |
總類1:code : G3 name :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subCode : G3.1 subName : 圖書、報刊
|
典藏或財產編號府授文資遺字第1030168666號 |
評定基準1: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具有史事淵源3: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 |
指定/登錄理由1. 「岸裡社與感恩社界址碑」為民國99年清水區海風里大突寮陳姓居民拾獲,後捐贈臺中市政府(縣市合併前之臺中縣政府)之文物。
2. 該界址碑是岸裡社南遷大甲溪後,部落間領域糾紛,經官方立牌劃定雙方的界址,屬拍瀑拉族感恩社與拍宰海族岸裡社間之界碑,不同於一般漢番分界之石碑,因此極具族群、地方歷史特色。
3. 此碑攸關中部平埔族岸裡社群與牛罵社勢力消長的見證,亦為國內少見的原住民不同族群確切的社域界線之歷史證物,深具史事價值和文化資產保存意義。 |
法令依據符合「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5款評定基準,爰依據「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7條登錄。 |
所屬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 |
所在地理區域1:itemNo : 1 cityName : 臺中市 distName : 清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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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圖像來源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備註(空) |
保管單位1:name : 臺OOOO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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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所在地1:name : 其O saveSpace : 遺址 saveSpaceIdentity : 歷史建築 address : 臺中市清水區 鰲峰里鰲海路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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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1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既存(繼承) |
保存現狀完整良好 |
綜合描述1. 年代:清乾隆年間
2. 尺寸:約62cm×42cm
3. 材質:花崗岩
4. 形制:陰刻碑碣 |
年代乾隆 |
尺寸約62cm×42cm |
材質石 |
保存環境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 officialDocNo : 府授文資遺字第1030168666號 registerDate : 2014-08-28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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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40828000001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44700/file/e7628e43-3ced-4cea-9540-9822f739a65f.pdf |
主管機關名稱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單位遺址傳藝課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4-222902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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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組紀念碑立於大正七年,係記載大正六年(西元1918年),臺南孔廟傾頹,日人倡修,由士紳捐資修葺,於七月興工,翌年三月竣工,重置禮器及樂器之事蹟。見證孔廟於日治大正年間,建築體興修之沿革及釋奠禮禮樂器...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臺南孔廟之下馬碑為全臺僅存四塊下馬碑(含萬壽宮)中年代最早,保存亦最完整,碑記「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尚有清楚滿漢文之對照,為康熙二十六年(西元1687年)奉旨設立,具濃厚正統性與官方色彩。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四十一年(西元1702年),為現存最早之臺灣府學重修碑記。該次重修使臺灣府學在規制上更加完備,共計新建明倫堂、東西兩廡、啟聖祠櫺星垣牖,以廟貌改觀宣揚天子文教之盛,強調官方正統性。竣工後...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學田田租為清代臺灣府學平日運作的重要經費來源之一,本碑為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臺廈道陳璸將道署鰱港莊官田計131甲,撥歸臺灣府學管理時所立。除記述學田由來外,並說明學田收入之用途,其碑文於了...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康熙五十一年(西元1712年),清代禮部頒令全國「朱子木主自孔廟東廡移升大成殿十哲之後,配享先聖 」。臺廈道陳璸令府縣遵行,製朱子木主並擇吉升殿配享外,更請建朱子專祠,延續當時清代朝廷政教思維於臺灣...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為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臺廈道陳璸所立。陳璸於康熙五十一年呈報福建巡撫等,臺地宜建朱子專祠。該祠興建完成陳璸撰「新建朱文祠記」詳述始末,勒石紀念。本碑記錄孔廟新建朱文公祠之始末,對朱文...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二月,臺廈道陳璸建朱子祠於台灣府學明倫堂之左,繚以環牆,外闢門樓,額曰「朱文公祠」。今祠早已不存,唯有門額傳世,上款「癸已仲春吉旦」,下款「臺廈道陳璸書石」,允為臺南孔...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朱文公祠峻工完成後,臺道廈陳璸考量京邑之制,右廟左學,前殿後閣,乃於文公祠後謀創建文昌閣。峻工後,陳璸撰文勒石述之。本碑記錄文昌閣之新建,為臺南孔廟建築沿革之重要歷史紀...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五十四年(西元1715年),用以紀念臺廈道陳璸重修臺灣府學孔廟竣工。此次重修歷經三載,期間陳璸不動公帑、不費民財,所有費用悉自道署養廉餘羨;竣工後孔廟建築新增禮門、義路、大成坊、名宦祠、...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件碑記敘述分巡臺廈兵備道梁文煊重建台灣府學大成殿,由明制改為清制,悉與內郡相同,以崇先師而昭聖世之宏謨。殿成,於康熙五十九年(西元1720年)由李日煜撰文、諸紳士同勒石以誌之,以誌景從。本碑記錄大成...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五十九年,碑文記清康熙五十七年,臺灣知府王珍因臺南孔廟「櫺星門未設,泮池迫窄,終不足以壯盛朝之規模」,而築櫺星門、移設泮池。此次修建,新增櫺星門,而原做為櫺星門使用的第一進建築,則改成大...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雍正元年(西元1723年),示諭封孔子五代王爵並合祀,且頒發全國各地勒石遵行。本碑即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三月,由臺灣府知府高鐸暨轄屬三縣知縣遵行聖諭,共同勒石,本碑為清代朝廷政教政策施行於臺灣...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1.臺灣地區孔廟御匾僅見於臺南孔廟,具珍貴及稀有性。清代皇帝御匾文說明臺南孔廟歷史地位。
2.臺南孔廟御匾之紋飾具清代紋飾特色,且在1916年杉山靖憲《臺灣名勝古蹟誌》中已見記載,深具歷史價值。
...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組紀念碑立於大正七年,係記載大正六年(西元1918年),臺南孔廟傾頹,日人倡修,由士紳捐資修葺,於七月興工,翌年三月竣工,重置禮器及樂器之事蹟。見證孔廟於日治大正年間,建築體興修之沿革及釋奠禮禮樂器...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臺南孔廟之下馬碑為全臺僅存四塊下馬碑(含萬壽宮)中年代最早,保存亦最完整,碑記「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尚有清楚滿漢文之對照,為康熙二十六年(西元1687年)奉旨設立,具濃厚正統性與官方色彩。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四十一年(西元1702年),為現存最早之臺灣府學重修碑記。該次重修使臺灣府學在規制上更加完備,共計新建明倫堂、東西兩廡、啟聖祠櫺星垣牖,以廟貌改觀宣揚天子文教之盛,強調官方正統性。竣工後...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學田田租為清代臺灣府學平日運作的重要經費來源之一,本碑為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臺廈道陳璸將道署鰱港莊官田計131甲,撥歸臺灣府學管理時所立。除記述學田由來外,並說明學田收入之用途,其碑文於了...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康熙五十一年(西元1712年),清代禮部頒令全國「朱子木主自孔廟東廡移升大成殿十哲之後,配享先聖 」。臺廈道陳璸令府縣遵行,製朱子木主並擇吉升殿配享外,更請建朱子專祠,延續當時清代朝廷政教思維於臺灣...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為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臺廈道陳璸所立。陳璸於康熙五十一年呈報福建巡撫等,臺地宜建朱子專祠。該祠興建完成陳璸撰「新建朱文祠記」詳述始末,勒石紀念。本碑記錄孔廟新建朱文公祠之始末,對朱文...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二月,臺廈道陳璸建朱子祠於台灣府學明倫堂之左,繚以環牆,外闢門樓,額曰「朱文公祠」。今祠早已不存,唯有門額傳世,上款「癸已仲春吉旦」,下款「臺廈道陳璸書石」,允為臺南孔...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朱文公祠峻工完成後,臺道廈陳璸考量京邑之制,右廟左學,前殿後閣,乃於文公祠後謀創建文昌閣。峻工後,陳璸撰文勒石述之。本碑記錄文昌閣之新建,為臺南孔廟建築沿革之重要歷史紀...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五十四年(西元1715年),用以紀念臺廈道陳璸重修臺灣府學孔廟竣工。此次重修歷經三載,期間陳璸不動公帑、不費民財,所有費用悉自道署養廉餘羨;竣工後孔廟建築新增禮門、義路、大成坊、名宦祠、...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件碑記敘述分巡臺廈兵備道梁文煊重建台灣府學大成殿,由明制改為清制,悉與內郡相同,以崇先師而昭聖世之宏謨。殿成,於康熙五十九年(西元1720年)由李日煜撰文、諸紳士同勒石以誌之,以誌景從。本碑記錄大成...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立於清康熙五十九年,碑文記清康熙五十七年,臺灣知府王珍因臺南孔廟「櫺星門未設,泮池迫窄,終不足以壯盛朝之規模」,而築櫺星門、移設泮池。此次修建,新增櫺星門,而原做為櫺星門使用的第一進建築,則改成大...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清雍正元年(西元1723年),示諭封孔子五代王爵並合祀,且頒發全國各地勒石遵行。本碑即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三月,由臺灣府知府高鐸暨轄屬三縣知縣遵行聖諭,共同勒石,本碑為清代朝廷政教政策施行於臺灣...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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