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冊
- 文資局古物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個案名稱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冊的級別名稱是重要古物, 所屬主管機關是文化部, 指定/登錄理由是1. 高宗朝時為了政治宣傳,生產了不少具有教化功能的圖像,此為其中的代表作品之一。 2. 主題上近乎博古圖的表現反映了北宋末以來的復古潮流,而風格則代表南宋宮廷初年承襲李唐、蕭照風格的表現。, 保存現狀是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案件編號 | 20110422000006 |
個案名稱 | 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冊 |
級別代碼 | 6.1.2 |
級別名稱 | 重要古物 |
總類 | 1:code : G1name : 藝術作品 subCode : G1.2 subName : 繪畫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故畫001224 |
評定基準 | 1: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具有史事重要淵源3:具有重要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4:具有重要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5:品質精良且數量稀少6: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 | 1. 高宗朝時為了政治宣傳,生產了不少具有教化功能的圖像,此為其中的代表作品之一。 2. 主題上近乎博古圖的表現反映了北宋末以來的復古潮流,而風格則代表南宋宮廷初年承襲李唐、蕭照風格的表現。 |
法令依據 |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所屬主管機關 | 文化部 |
所在地理區域 | 1:itemNo : 1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士林區 address : 至善路二段221號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33040/photo/800d9c6a-3c2c-46eb-ba08-8b51afbfc0e2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old_upload/_upload/Assets_new/antiquity/33040/photo/800d9c6a-3c2c-46eb-ba08-8b51afbfc0e2.jpgname800d9c6a-3c2c-46eb-ba08-8b51afbfc0e2 |
代表圖像來源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備註 | 本幅16開,計32幅,後副頁2開,計2幅。 |
保管單位 | 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 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saveSpace : 博物館、圖書館 saveSpaceIdentity : 無文資身分 address :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 | 34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 既存(繼承) |
出處或來源說明 | 清宮舊藏 |
保存現狀 |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綜合描述 | 本冊原本應為圖文相連的長卷,後來因破損嚴重,改裝成書畫分開的冊頁形式。畫幅各藉不同場景,詮釋各階層人士盡孝及忠君的雙重意涵。圖文相輔,充分突顯了「為君主立言」的創作初衷。 書幅風格,雖與高宗略似,但應出自御書院書手的代筆。畫幅風格則與馬和之全然不同,部分山石皴法反倒與李唐、蕭照較近。且本冊後副葉之宋人題跋均真,故本冊宜更名為〈宋人書畫孝經〉,或更符合事實。 詳細尺寸: 本幅一:28.8x33.7 公分;本幅二:28.8x33.7 公分;本幅三:28.2x35.9 公分; 本幅四:28.2x35.9 公分;本幅五:28.5x37.2 公分;本幅六: 28.5x37.2 公分; 本幅七:28.4x35.9 公分;本幅八:28.4x35.9 公分;本幅九:28.6x34.1 公分; 本幅十:28.6x34.1 公分;本幅十一:29.1x37.7 公分;本幅十二:29.1x37.7 公分; 本幅十三:29x36.7 公分;本幅十四 29x36.7 公分;本幅十五:22.8x38.1 公分; 本幅十六:22.8x38.1 公分;本幅十七:29x37.2 公分;本幅十八:29x37.2 公分; 本幅十九:28.7x34.2 公分;本幅二十:28.7x34.2 公分; 本幅二十一:28.8x36.8 公分;本幅二十二:28.8x36.8 公分; 本幅二十三:29.1x36.2 公分;本幅二十四:29.1x36.2 公分; 本幅二十五:29x35.9 公分;本幅二十六:29x35.9 公分; 本幅二十七:28.5x37.4 公分;本幅二十八:28.5x37.4 公分; 本幅二十九:29.1x36.2 公分;本幅三十:29.1x36.2 公分; 本幅三十一:29.1x30.2 公分;本幅三十二:29.1x30.2 公分; 後副頁一:28.8x72.2 公分;後副頁二:28.8x72.2 公分。 |
年代 | 宋 |
尺寸 | 本幅一28.8x33.7、本幅二28.8x33.7、本幅三28.2x35.9、本幅四28.2x35.9、本幅五28.5x37.2、本幅六28.5x37.2、本幅七28.4x35.9、本幅八28.4x35.9、本幅九28.6x34.1、本幅十 28.6x34.1、本幅十一29.1x37.7、本幅十二29.1x37...(公分) |
材質 | 絹本 |
保存環境 | 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officialDocNo : 會授資籌二字10020040353號 registerDate : 2011-04-22 00:00:00.0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10422000006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17-11-06/50fdab69-ca81-4171-989d-c08351c7b22c/公告.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7/e87574bf-7a54-41b2-9230-a645c912a8ed/公告表.pdf |
主管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主管機關單位 |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repImgId | 6982 |
案件編號20110422000006 |
個案名稱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冊 |
級別代碼6.1.2 |
級別名稱重要古物 |
總類1:code : G1name : 藝術作品 subCode : G1.2 subName : 繪畫 |
典藏或財產編號故畫001224 |
評定基準1: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具有史事重要淵源3:具有重要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4:具有重要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5:品質精良且數量稀少6: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1. 高宗朝時為了政治宣傳,生產了不少具有教化功能的圖像,此為其中的代表作品之一。 2. 主題上近乎博古圖的表現反映了北宋末以來的復古潮流,而風格則代表南宋宮廷初年承襲李唐、蕭照風格的表現。 |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所屬主管機關文化部 |
所在地理區域1:itemNo : 1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士林區 address : 至善路二段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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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圖像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 |
備註本幅16開,計32幅,後副頁2開,計2幅。 |
保管單位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saveSpace : 博物館、圖書館 saveSpaceIdentity : 無文資身分 address :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34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既存(繼承) |
出處或來源說明清宮舊藏 |
保存現狀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綜合描述本冊原本應為圖文相連的長卷,後來因破損嚴重,改裝成書畫分開的冊頁形式。畫幅各藉不同場景,詮釋各階層人士盡孝及忠君的雙重意涵。圖文相輔,充分突顯了「為君主立言」的創作初衷。 書幅風格,雖與高宗略似,但應出自御書院書手的代筆。畫幅風格則與馬和之全然不同,部分山石皴法反倒與李唐、蕭照較近。且本冊後副葉之宋人題跋均真,故本冊宜更名為〈宋人書畫孝經〉,或更符合事實。 詳細尺寸: 本幅一:28.8x33.7 公分;本幅二:28.8x33.7 公分;本幅三:28.2x35.9 公分; 本幅四:28.2x35.9 公分;本幅五:28.5x37.2 公分;本幅六: 28.5x37.2 公分; 本幅七:28.4x35.9 公分;本幅八:28.4x35.9 公分;本幅九:28.6x34.1 公分; 本幅十:28.6x34.1 公分;本幅十一:29.1x37.7 公分;本幅十二:29.1x37.7 公分; 本幅十三:29x36.7 公分;本幅十四 29x36.7 公分;本幅十五:22.8x38.1 公分; 本幅十六:22.8x38.1 公分;本幅十七:29x37.2 公分;本幅十八:29x37.2 公分; 本幅十九:28.7x34.2 公分;本幅二十:28.7x34.2 公分; 本幅二十一:28.8x36.8 公分;本幅二十二:28.8x36.8 公分; 本幅二十三:29.1x36.2 公分;本幅二十四:29.1x36.2 公分; 本幅二十五:29x35.9 公分;本幅二十六:29x35.9 公分; 本幅二十七:28.5x37.4 公分;本幅二十八:28.5x37.4 公分; 本幅二十九:29.1x36.2 公分;本幅三十:29.1x36.2 公分; 本幅三十一:29.1x30.2 公分;本幅三十二:29.1x30.2 公分; 後副頁一:28.8x72.2 公分;後副頁二:28.8x72.2 公分。 |
年代宋 |
尺寸本幅一28.8x33.7、本幅二28.8x33.7、本幅三28.2x35.9、本幅四28.2x35.9、本幅五28.5x37.2、本幅六28.5x37.2、本幅七28.4x35.9、本幅八28.4x35.9、本幅九28.6x34.1、本幅十 28.6x34.1、本幅十一29.1x37.7、本幅十二29.1x37...(公分) |
材質絹本 |
保存環境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officialDocNo : 會授資籌二字10020040353號 registerDate : 2011-04-22 00:00:00.0 |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10422000006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17-11-06/50fdab69-ca81-4171-989d-c08351c7b22c/公告.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7/e87574bf-7a54-41b2-9230-a645c912a8ed/公告表.pdf |
主管機關名稱文化部 |
主管機關單位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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