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賜岳飛手敕卷
- 文資局古物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個案名稱宋高宗賜岳飛手敕卷的級別名稱是國寶, 所屬主管機關是文化部, 指定/登錄理由是此件書法點畫講究,字體優美,是宋高宗書法的代表作品,又受信人為名將岳飛,故更具有歷史價值。, 保存現狀是汚漬、折痕。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案件編號 | 20110422000083 |
個案名稱 | 宋高宗賜岳飛手敕卷 |
級別代碼 | 6.1.3 |
級別名稱 | 國寶 |
總類 | 1:code : G1name : 藝術作品 subCode : G1.1 subName : 書法、碑帖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故書000076 |
評定基準 | 1:具有特殊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歷史流傳已久或史事具有深厚淵源3:具有特殊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4:具有特殊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5: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6:具有特殊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 | 此件書法點畫講究,字體優美,是宋高宗書法的代表作品,又受信人為名將岳飛,故更具有歷史價值。 |
法令依據 |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所屬主管機關 | 文化部 |
所在地理區域 | 1:itemNo : 1cityName : 臺北市 distName : 士林區 address : 至善路二段221號 |
代表圖像 | extjpgtransformc : 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42a643a7-8d31-4f84-8299-48c2b8104677/K2B000076N000000000PAA_c.jpgoriginalhttps://data.boch.gov.tw/upload/representImageFile/2022-05-27/42a643a7-8d31-4f84-8299-48c2b8104677/K2B000076N000000000PAA.jpgnameK2B000076N000000000PAA |
代表圖像來源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備註 | (空) |
保管單位 | 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 1:name : 國立故宮博物院saveSpace : 博物館、圖書館 saveSpaceIdentity : 歷史建築 |
數量 | 1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 既存(繼承) |
出處或來源說明 | 清宮舊藏 |
保存現狀 | 汚漬、折痕。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綜合描述 | 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1103-1142)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1107-1187,在位1127-1162)以此御札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 高宗趙構早年書學父皇徽宗,稍長學習宋黃庭堅、米芾書體。後來上追晉王羲之,臨習魏晉以來至六朝筆法,對南宋皇室書法有深刻影響。此札楷書帶行體,點畫講究、姿態優美,雖然是在軍事急迫中對屬下的敕書,行氣首尾一貫,顯現出他的書法造詣。 |
年代 | 宋 |
尺寸 | 36.7 x 61.5 公分 |
材質 | 紙本 |
保存環境 | 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 | 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officialDocNo : 會授資籌二字10020040353號 registerDate : 2011-04-22 00:00:00.0 |
網站連結 | 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10422000083 |
公告資料 | 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8/53916daa-7de5-4d2d-8cc9-2797b6d9b35c/公告表.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8/de99bd63-0c6e-4865-a9ef-563339ae9f79/公告.pdf |
主管機關名稱 |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單位 | 古物科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 04-22177777 |
repImgId | 165692 |
案件編號20110422000083 |
個案名稱宋高宗賜岳飛手敕卷 |
級別代碼6.1.3 |
級別名稱國寶 |
總類1:code : G1name : 藝術作品 subCode : G1.1 subName : 書法、碑帖 |
典藏或財產編號故書000076 |
評定基準1:具有特殊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2:歷史流傳已久或史事具有深厚淵源3:具有特殊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4:具有特殊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5: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6:具有特殊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指定/登錄理由此件書法點畫講究,字體優美,是宋高宗書法的代表作品,又受信人為名將岳飛,故更具有歷史價值。 |
法令依據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所屬主管機關文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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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1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既存(繼承) |
出處或來源說明清宮舊藏 |
保存現狀汚漬、折痕。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綜合描述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1103-1142)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1107-1187,在位1127-1162)以此御札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 高宗趙構早年書學父皇徽宗,稍長學習宋黃庭堅、米芾書體。後來上追晉王羲之,臨習魏晉以來至六朝筆法,對南宋皇室書法有深刻影響。此札楷書帶行體,點畫講究、姿態優美,雖然是在軍事急迫中對屬下的敕書,行氣首尾一貫,顯現出他的書法造詣。 |
年代宋 |
尺寸36.7 x 61.5 公分 |
材質紙本 |
保存環境庫房或展覽空間 |
公告1:classification : 指定/登錄officialDocNo : 會授資籌二字10020040353號 registerDate : 2011-04-22 00:00:00.0 |
網站連結http://nchdb.boch.gov.tw/assets/advanceSearch/antiquity/20110422000083 |
公告資料1: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8/53916daa-7de5-4d2d-8cc9-2797b6d9b35c/公告表.pdf2:https://data.boch.gov.tw/upload/documents/2022-01-28/de99bd63-0c6e-4865-a9ef-563339ae9f79/公告.pdf |
主管機關名稱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單位古物科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04-2217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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