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城股份有限公司(龔國權)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動基準法 @ 勞動部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家城股份有限公司(龔國權)的處分日期是20210311, 罰鍰金額是40000, 公告日期是20210705, 處分字號是110年府勞資字1103930998號, 違反法規內容是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主管機關 | 新竹縣 |
公告日期 | 20210705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處分字號 | 110年府勞資字1103930998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 | 家城股份有限公司(龔國權)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 (空) |
主管機關新竹縣 |
公告日期20210705 |
處分日期20210311 |
處分字號110年府勞資字1103930998號 |
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家城股份有限公司(龔國權) |
違法法規法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
違反法規內容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40000 |
備註說明(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