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蘇敏惠即台中市私立天下文理短期補習班的處分日期是20240704,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是20000, 公告日期是20240910, 處分字號是勞局費字第11301809360號, 違反法規內容是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
根據識別碼 勞局費字第11301809360號 找到的相關資料
根據名稱 蘇敏惠即台中市私立天下文理短期補習班 找到的相關資料
| 處分日期: 20240708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5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保退三字第113600833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
處分日期: 20240708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5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保退三字第113600833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
[ 搜尋所有 蘇敏惠即台中市私立天下文理短期補習班 ... ]
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資料集內搜尋: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202407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40000 | 公告日期: 20240910 | 處分字號: 勞局費字第113018053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保險費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百分之二十,仍未繳納且情節重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