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
- 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標題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的刊登日期是2016-01-30, 連結是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601300013&toolsflag=Y&dtable=Penalty.

標題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
刊登日期2016-01-30
連結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601300013&toolsflag=Y&dtable=Penalty
描述

受文者: 如正、副本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056000025H號受處分人姓名或名稱: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號碼:16093877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68號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劉炳輝身分證統一號碼:略地址:同上主旨:貴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事實及理由:一、未落實認識商品作業:所訂「衍生性金融商品定價政策」,有未考量部位評價、風險成本及營運成本等因素,且未檢核合理性,核未落實「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應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二、銷售作業及業務管理未見妥適:有未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下稱「自律規範」)規定告知相關風險資訊並留存紀錄者,核未落實自律規範第25條規定。三、未落實法令遵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人員之考核規範,尚未納入非財務指標;有未具備法定資格條件人員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銷售及瞭解客戶作業;尚未建立客戶避險目的及暴險是否與應避險部位相當之控管機制,核未落實應注意事項第10點、第17點及自律規範第25條第2項規定。四、未妥適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未將其他銀行已核給額度與使用情形納入額度核給考量;對客戶避險與非避險額度之核給未訂定明確標準,且未區分避險或非避險需求;尚未對客戶就非避險目的之交易,訂定期初保證金徵提機制,實際亦未徵提,核有未落實自律規範第25條規定。五、貴行甫成立金融商品行銷部門(TMU),相關制度及風險控管機制未完備,且前開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爰除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外,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限制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注意事項: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正本: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炳輝)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category.theme540
category.cake472
category.service8Z0

標題

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

刊登日期

2016-01-30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601300013&toolsflag=Y&dtable=Penalty

描述

受文者: 如正、副本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056000025H號受處分人姓名或名稱: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號碼:16093877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68號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劉炳輝身分證統一號碼:略地址:同上主旨:貴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事實及理由:一、未落實認識商品作業:所訂「衍生性金融商品定價政策」,有未考量部位評價、風險成本及營運成本等因素,且未檢核合理性,核未落實「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應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二、銷售作業及業務管理未見妥適:有未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下稱「自律規範」)規定告知相關風險資訊並留存紀錄者,核未落實自律規範第25條規定。三、未落實法令遵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人員之考核規範,尚未納入非財務指標;有未具備法定資格條件人員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銷售及瞭解客戶作業;尚未建立客戶避險目的及暴險是否與應避險部位相當之控管機制,核未落實應注意事項第10點、第17點及自律規範第25條第2項規定。四、未妥適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未將其他銀行已核給額度與使用情形納入額度核給考量;對客戶避險與非避險額度之核給未訂定明確標準,且未區分避險或非避險需求;尚未對客戶就非避險目的之交易,訂定期初保證金徵提機制,實際亦未徵提,核有未落實自律規範第25條規定。五、貴行甫成立金融商品行銷部門(TMU),相關制度及風險控管機制未完備,且前開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爰除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外,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限制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交易),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注意事項: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正本: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炳輝)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category.theme

540

category.cake

472

category.service

8Z0

根據名稱 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 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 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 核處應予糾正 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 自處分生效日起 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 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 始得恢復承作 找到的相關資料

無其他 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 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 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 核處應予糾正 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 自處分生效日起 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 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 始得恢復承作 資料。

[ 搜尋所有 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 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 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 核處應予糾正 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 自處分生效日起 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但不包括既有客戶之停損或平倉交易 至本會認可缺失改善後 始得恢復承作 ... ]

在『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資料集內搜尋:


與板信商業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涉缺失,有礙貴行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止貴行新承作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但不同分類的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離職員工將客戶個人資料下載至私人外接儲存裝置,核未妥適建立資訊作業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4-02-05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幸福人壽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達法定標準200%,與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不符,且未能於102年7月31日前完成增資,有礙健全經營,爰依同法第143條之4第3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

刊登日期: 2013-12-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且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67條之3規定,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暨依同法第164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相關處分...

刊登日期: 2024-02-01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中商業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業務,有承諾擔保金融商品之本金或最低收益率情事,核有違反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依同法第54條第8款規定,核處新臺幣18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7-10-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260萬元整及予以2項糾正。

刊登日期: 2021-07-22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民眾檢舉資料外流,暨授信徵審作業及程序規範不完備,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4-02-05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法令規定,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並予以糾正。

刊登日期: 2020-07-27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糾正2次及罰鍰新臺幣480萬元,並命該公司自104年8月15日起停止銷售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新契約3個月

刊登日期: 2015-07-2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東森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刊登日期: 2020-07-30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本會對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辦理「貿易金融之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資助武器擴散」專案檢查報告(編號:108B070)及一般業務檢查報告(編號:109B014)所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核有違反銀行...

刊登日期: 2021-05-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美亞產物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刊登日期: 2012-11-26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海外分行辦理防制洗錢作業所涉缺失一案,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21-08-19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凱基商業銀行金融市場處交易員柯○○(下稱柯員)進行外匯交易操作,因貴行辦理外匯交易業務核有多項未建立或未確實執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同...

刊登日期: 2018-06-29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有關臺灣銀行辦理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慶富造船公司)徵信、授信及貸後管理等業務,核有未建立及未確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

刊登日期: 2018-01-02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瑋德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繳存保證金,核與保險法第163條第5項前段規定不符,依同條第5項後段規定廢止許可登記,並註銷執業證書。

刊登日期: 2013-12-06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離職員工將客戶個人資料下載至私人外接儲存裝置,核未妥適建立資訊作業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4-02-05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幸福人壽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未達法定標準200%,與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不符,且未能於102年7月31日前完成增資,有礙健全經營,爰依同法第143條之4第3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

刊登日期: 2013-12-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且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67條之3規定,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暨依同法第164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相關處分...

刊登日期: 2024-02-01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中商業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業務,有承諾擔保金融商品之本金或最低收益率情事,核有違反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依同法第54條第8款規定,核處新臺幣18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7-10-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260萬元整及予以2項糾正。

刊登日期: 2021-07-22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民眾檢舉資料外流,暨授信徵審作業及程序規範不完備,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14-02-05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法令規定,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並予以糾正。

刊登日期: 2020-07-27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糾正2次及罰鍰新臺幣480萬元,並命該公司自104年8月15日起停止銷售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新契約3個月

刊登日期: 2015-07-2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東森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刊登日期: 2020-07-30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本會對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辦理「貿易金融之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資助武器擴散」專案檢查報告(編號:108B070)及一般業務檢查報告(編號:109B014)所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核有違反銀行...

刊登日期: 2021-05-13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美亞產物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刊登日期: 2012-11-26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海外分行辦理防制洗錢作業所涉缺失一案,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刊登日期: 2021-08-19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凱基商業銀行金融市場處交易員柯○○(下稱柯員)進行外匯交易操作,因貴行辦理外匯交易業務核有多項未建立或未確實執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同...

刊登日期: 2018-06-29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有關臺灣銀行辦理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慶富造船公司)徵信、授信及貸後管理等業務,核有未建立及未確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

刊登日期: 2018-01-02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瑋德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繳存保證金,核與保險法第163條第5項前段規定不符,依同條第5項後段規定廢止許可登記,並註銷執業證書。

刊登日期: 2013-12-06 | 連結: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