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處分案」公告
- 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標題「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處分案」公告的刊登日期是2013-01-31, 連結是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304080001&toolsflag=Y&dtable=Penalty.
標題 | 「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處分案」公告 |
刊登日期 | 2013-01-31 |
連結 |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304080001&toolsflag=Y&dtable=Penalty |
描述 | 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已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4款及第2項第3款規定予以處分。一、裁罰時間:102年1月31日。二、受裁罰之對象: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4款及第2項第3款。四、違反事實理由: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不動產方式作為債權收回之交易,案關不動產自取得迄今未完成處分變現,有礙健全經營,且案關不動產未依本會100年11月11日金管保財字第10002517632號裁處書所予期限內完成處分變現。五、裁罰結果:限期該公司於102年6月底前完成案關不動產之處分變現、命該公司解除行為時副總經理洪秀惠職務及自文到之日起調降董事(於100年11月11日(含)起6個月內到職者,不包含獨立董事)月報酬,為期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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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處分案」公告 |
刊登日期2013-01-31 |
連結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304080001&toolsflag=Y&dtable=Penalty |
描述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限將清償協議代償案所取得之不動產處分變現,已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4款及第2項第3款規定予以處分。一、裁罰時間:102年1月31日。二、受裁罰之對象: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序文、第4款及第2項第3款。四、違反事實理由: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取得不動產方式作為債權收回之交易,案關不動產自取得迄今未完成處分變現,有礙健全經營,且案關不動產未依本會100年11月11日金管保財字第10002517632號裁處書所予期限內完成處分變現。五、裁罰結果:限期該公司於102年6月底前完成案關不動產之處分變現、命該公司解除行為時副總經理洪秀惠職務及自文到之日起調降董事(於100年11月11日(含)起6個月內到職者,不包含獨立董事)月報酬,為期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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