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政院通過農業部及外交部重新會銜函送「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的上版日期是113-02-15.
標題 | 政院通過農業部及外交部重新會銜函送「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 |
內容 | 為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並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農業部、外交部重行會銜函送我國接受世界貿易組織(WTO)於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決議通過的「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陳院長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我國相關機關也積極強化漁業管理,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的漁撈作業,並遵循國際間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所定的養護管理措施,以善盡我國身為國際重要漁業國的責任。陳院長表示,本協定預期將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為、提升漁撈資訊的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的合作,有助我國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未來,我國將持續參與本協定討論,並積極與其他WTO會員深化漁業議題的合作,以落實保育漁業資源的目標。陳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外交部、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法制程序。 |
上版日期 | 113-02-15 |
標題政院通過農業部及外交部重新會銜函送「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 |
內容為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並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農業部、外交部重行會銜函送我國接受世界貿易組織(WTO)於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決議通過的「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陳院長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我國相關機關也積極強化漁業管理,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的漁撈作業,並遵循國際間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所定的養護管理措施,以善盡我國身為國際重要漁業國的責任。陳院長表示,本協定預期將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為、提升漁撈資訊的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的合作,有助我國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未來,我國將持續參與本協定討論,並積極與其他WTO會員深化漁業議題的合作,以落實保育漁業資源的目標。陳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外交部、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法制程序。 |
上版日期113-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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