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技工的職務類別是技工, 薪等是餉點120點(32,210)至餉點170點(38,110), 起始日是1131001, 迄止日是1131031,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工作描述是1. 辦理運動場館(地)清潔、保全、景觀、機電、運動地坪及機電等督導維護管理事宜。2. 辦理運動場館(地)巡檢督導及設施設備簡易修繕事宜。3. 辦理運動場館(地)活動器材借用及管理事宜。4. 辦理運動場館(地)颱風輪值事宜。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72 |
部門代碼 | 379740000E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工作編號 | 77227 |
更新時間 | 1131008 |
電話 | (空) |
薪等 | 餉點120點(32,210)至餉點170點(38,110)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技工 |
職務類別 | 技工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01 |
迄止日 | 1131031 |
雇用規則 | 1.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或工友,並具備基礎電腦文書系統打字及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能力,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尤佳。2.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3. 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工作描述 | 1. 辦理運動場館(地)清潔、保全、景觀、機電、運動地坪及機電等督導維護管理事宜。2. 辦理運動場館(地)巡檢督導及設施設備簡易修繕事宜。3. 辦理運動場館(地)活動器材借用及管理事宜。4. 辦理運動場館(地)颱風輪值事宜。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空) |
聯絡資訊 | 1、 參加應試者,請填妥檢附履歷表、現職人員身分證明文件(如現職通知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或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1份,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運動設施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5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技工」。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運動設施科莊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589)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2、同時有超額職工及非超額職工報名時,將就超額職工擇優遴用。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No72 |
部門代碼379740000E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工作編號77227 |
更新時間1131008 |
電話(空) |
薪等餉點120點(32,210)至餉點170點(38,110)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技工 |
職務類別技工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01 |
迄止日1131031 |
雇用規則1.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或工友,並具備基礎電腦文書系統打字及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能力,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尤佳。2.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3. 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工作描述1. 辦理運動場館(地)清潔、保全、景觀、機電、運動地坪及機電等督導維護管理事宜。2. 辦理運動場館(地)巡檢督導及設施設備簡易修繕事宜。3. 辦理運動場館(地)活動器材借用及管理事宜。4. 辦理運動場館(地)颱風輪值事宜。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空) |
聯絡資訊1、 參加應試者,請填妥檢附履歷表、現職人員身分證明文件(如現職通知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或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1份,若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運動設施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5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技工」。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運動設施科莊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589)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2、同時有超額職工及非超額職工報名時,將就超額職工擇優遴用。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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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