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助理員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約僱助理員的職務類別是約僱人員, 薪等是250薪點(33,750元), 起始日是1130925, 迄止日是1131009,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西北區,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工作描述是一、集中支付帳務處理作業。二、集中支付憑單審核、轉檔入帳及查詢作業。三、集中支付憑單統計及分析作業。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103 |
部門代碼 | 379030000D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工作編號 | 77077 |
更新時間 | 1131008 |
電話 | (空) |
薪等 | 250薪點(33,750元)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務類別 | 約僱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0925 |
迄止日 | 1131009 |
雇用規則 |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二、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四、財稅、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描述 | 一、集中支付帳務處理作業。二、集中支付憑單審核、轉檔入帳及查詢作業。三、集中支付憑單統計及分析作業。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西北區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需自備悠遊卡。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No103 |
部門代碼379030000D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工作編號77077 |
更新時間1131008 |
電話(空) |
薪等250薪點(33,750元)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約僱助理員 |
職務類別約僱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0925 |
迄止日1131009 |
雇用規則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二、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四、財稅、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描述一、集中支付帳務處理作業。二、集中支付憑單審核、轉檔入帳及查詢作業。三、集中支付憑單統計及分析作業。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西北區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需自備悠遊卡。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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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西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