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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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醫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DATE_FROM是1130101, 有效期間是1131231, 工作地址是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資格條件是1、學歷:國內各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醫師證書及家庭醫學科或一般內科專科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3-5年者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是家醫科醫師: 1、門診、住院病人診療、居家醫療等相關業務。 2、團體健檢、高級健檢、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3、需參與內科系病房值班。 4、合作外展單位之醫療相關業務。.
ORG_ID | A21004700P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DATE_FROM | 1130101 |
有效期間 | 113123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person@hwln.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各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醫師證書及家庭醫學科或一般內科專科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3-5年者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
工作項目 | 家醫科醫師: 1、門診、住院病人診療、居家醫療等相關業務。 2、團體健檢、高級健檢、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3、需參與內科系病房值班。 4、合作外展單位之醫療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家庭醫學科醫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 ※檢附資料: 1.(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21104684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4700P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稱醫師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
DATE_FROM1130101 |
有效期間113123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person@hwln.mohw.gov.tw |
資格條件1、學歷:國內各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證照:醫師證書及家庭醫學科或一般內科專科證書。 3、經歷:具相關臨床醫療業務經驗3-5年者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
工作項目家醫科醫師: 1、門診、住院病人診療、居家醫療等相關業務。 2、團體健檢、高級健檢、兵役體檢相關業務。 3、需參與內科系病房值班。 4、合作外展單位之醫療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聯絡方式※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家庭醫學科醫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 ※檢附資料: 1.(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證書及畢業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8358141#1213胡先生。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不要在院區吸菸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21104684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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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