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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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駕駛的人員區分是駕駛, 徵才機關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DATE_FROM是1130716, 有效期間是1131031, 工作地址是本分署(南投縣草屯鎮), 資格條件是(一)為中央公務機關及學校所屬現職之技工、工友,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地方機關學校除外)。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 (三)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有經驗者。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工作項目是公務車駕駛、車輛保養清潔維護、行車紀錄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9040300G |
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DATE_FROM | 1130716 |
有效期間 | 113103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為中央公務機關及學校所屬現職之技工、工友,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地方機關學校除外)。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 (三)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有經驗者。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
工作項目 | 公務車駕駛、車輛保養清潔維護、行車紀錄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南投縣草屯鎮)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參加駕駛甄選」;請於113年10月31日前逕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秘書室收(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服務證明書。 3.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5.身分證影本1份。 6.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7.其他證明文件1份。 (二)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3個月。 (五)經評定為錄取人員後由本分署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並通知報到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除特殊事由外,本分署依規定由遞補人員遞補。 (六)本分署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9-2365226轉1108。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703136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9040300G |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
人員區分駕駛 |
官職等(空) |
職稱駕駛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
DATE_FROM1130716 |
有效期間113103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為中央公務機關及學校所屬現職之技工、工友,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地方機關學校除外)。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 (三)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有經驗者。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
工作項目公務車駕駛、車輛保養清潔維護、行車紀錄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本分署(南投縣草屯鎮) |
聯絡方式(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參加駕駛甄選」;請於113年10月31日前逕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秘書室收(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服務證明書。 3.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5.身分證影本1份。 6.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7.其他證明文件1份。 (二)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分署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3個月。 (五)經評定為錄取人員後由本分署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並通知報到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除特殊事由外,本分署依規定由遞補人員遞補。 (六)本分署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9-2365226轉1108。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703136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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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的地址位於
本分署(南投縣草屯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