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設計職群外聘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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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創意設計職群外聘講師的人員區分是兼任教師, 徵才機關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DATE_FROM是1130819,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 資格條件是一、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並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三年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 工作項目是攝影技巧與實務 以上授課內容,視個人所具專長,詳細填列於「外聘兼課教師基本資料表」(本中心官網下載).
ORG_ID | A51006100J |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
人員區分 | 兼任教師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創意設計職群外聘講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819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並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三年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四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二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六、擔任專科以上學校與應聘職類相關科系之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工作一年以上者。 七、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工作二年以上者。 八、現(曾)任各公訓機(關)構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任職業訓練師工作二年以上。 九、政府未辦理該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五年,並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創作發明或技術性(學術性)著作,經審查合格者。 十、現(曾)任與應聘職類相同職類之勞動部技能檢定監評或全國技能競賽裁判者。 十一、持有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國際專業認證(最高等級),並從事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五年者。 十二、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師級或高考)考試及格證書者。 十三、曾從事與應聘職類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滿八年以上,獲國際或全國技能競賽獎,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註: 攝影技巧與實務: 一、 須具攝影乙級技術士證或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證或視覺傳達設計乙級技術士證 二、 具拍攝照片及影片製作能力及短影音設計製作能力。 三、 能運用業界人脈資源引進就業職缺或推介學員就業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攝影技巧與實務 以上授課內容,視個人所具專長,詳細填列於「外聘兼課教師基本資料表」(本中心官網下載)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 |
聯絡方式 | 1.報名人員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3 年10 月18 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教務組收(信封外請註明外聘師資甄選)。 2.應檢附資料:外聘兼課教師基本資料表(請至本中心官網下載表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納入候用名冊,如經專任老師排課,將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聯絡電話03-3321224 轉203(教務組)。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802924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51006100J |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
人員區分兼任教師 |
官職等(空) |
職稱創意設計職群外聘講師 |
職系無 |
名額2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819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甲級技術士證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並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三年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同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四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受職業訓練師資訓練滿一年,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二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者。 六、擔任專科以上學校與應聘職類相關科系之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工作一年以上者。 七、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工作二年以上者。 八、現(曾)任各公訓機(關)構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任職業訓練師工作二年以上。 九、政府未辦理該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技能檢定,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五年,並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創作發明或技術性(學術性)著作,經審查合格者。 十、現(曾)任與應聘職類相同職類之勞動部技能檢定監評或全國技能競賽裁判者。 十一、持有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國際專業認證(最高等級),並從事與應聘職類相同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五年者。 十二、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師級或高考)考試及格證書者。 十三、曾從事與應聘職類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滿八年以上,獲國際或全國技能競賽獎,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註: 攝影技巧與實務: 一、 須具攝影乙級技術士證或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證或視覺傳達設計乙級技術士證 二、 具拍攝照片及影片製作能力及短影音設計製作能力。 三、 能運用業界人脈資源引進就業職缺或推介學員就業者為佳。 |
工作項目攝影技巧與實務 以上授課內容,視個人所具專長,詳細填列於「外聘兼課教師基本資料表」(本中心官網下載) |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 |
聯絡方式1.報名人員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3 年10 月18 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教務組收(信封外請註明外聘師資甄選)。 2.應檢附資料:外聘兼課教師基本資料表(請至本中心官網下載表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納入候用名冊,如經專任老師排課,將另行通知。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聯絡電話03-3321224 轉203(教務組)。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802924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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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 段78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