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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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 1 名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DATE_FROM是1130816,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404 臺中市雙十路一段 16 號, 資格條件是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公文、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等)。 4.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文字能力強,態度主動積極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曾擔任學校教官或校安中心危機管..., 工作項目是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工作、校安事件通報、聯繫與彙整,校園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 2.負責本校女生宿舍管理與相關業務。 3.協助學生生活輔導。 3.其他交付之相關工作及約定事項,以聘用契約書為準。.
ORG_ID | A096B0000Q |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 1 名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DATE_FROM | 1130816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公文、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等)。 4.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文字能力強,態度主動積極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曾擔任學校教官或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佳。 6.熟稔學生輔導與學校行政工作者佳。 |
工作項目 | 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工作、校安事件通報、聯繫與彙整,校園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 2.負責本校女生宿舍管理與相關業務。 3.協助學生生活輔導。 3.其他交付之相關工作及約定事項,以聘用契約書為準。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404 臺中市雙十路一段 16 號 |
聯絡方式 | 依據本校「行政人力契僱化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敘薪,享勞健保、勞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歷畢業220薪點(29,700元)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畢業235薪點(31,725元) 1.報名須寄送資料: (1)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3)與本次甄選資格條件或與職務內容有關之證明文件。 (4)以上資料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將資料寄(送)達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學務處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收(404臺中市雙十路一段16號),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逾時寄、送達者恕不受理。 (5)履歷表(須詳填個人學經歷、專長、相關工作年資、現居地址、連絡電話、脫帽照片)。 (6)所有寄送資料,請以電腦繕打並以A4紙張列印;證書證明文件影本亦以A4紙張呈現。 2.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公告於本校電子公布欄,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資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3.面試預定於10月18日(星期五)實施。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及電話:蔣才選,04-22213108分機6105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803157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96B0000Q |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 1 名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
DATE_FROM1130816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公文、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等)。 4.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文字能力強,態度主動積極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曾擔任學校教官或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佳。 6.熟稔學生輔導與學校行政工作者佳。 |
工作項目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工作、校安事件通報、聯繫與彙整,校園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 2.負責本校女生宿舍管理與相關業務。 3.協助學生生活輔導。 3.其他交付之相關工作及約定事項,以聘用契約書為準。 |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404 臺中市雙十路一段 16 號 |
聯絡方式依據本校「行政人力契僱化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敘薪,享勞健保、勞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歷畢業220薪點(29,700元)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畢業235薪點(31,725元) 1.報名須寄送資料: (1)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3)與本次甄選資格條件或與職務內容有關之證明文件。 (4)以上資料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將資料寄(送)達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學務處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收(404臺中市雙十路一段16號),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校安中心危機管理(校安)人員-學生安全暨生活輔導組」,逾時寄、送達者恕不受理。 (5)履歷表(須詳填個人學經歷、專長、相關工作年資、現居地址、連絡電話、脫帽照片)。 (6)所有寄送資料,請以電腦繕打並以A4紙張列印;證書證明文件影本亦以A4紙張呈現。 2.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公告於本校電子公布欄,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資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3.面試預定於10月18日(星期五)實施。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及電話:蔣才選,04-22213108分機6105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803157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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