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司法院, DATE_FROM是1130903,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本院民事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資格條件是(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是民事類司法行政事項。.
ORG_ID | 500000000F |
徵才機關 | 司法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03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民事類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院民事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間:113年10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 (三)報名方式: 1.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事廳科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使用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近5年考績、獎懲影本。(4)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 2.聯絡電話:張小姐(02)2361-8577分機237。本次徵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045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500000000F |
徵才機關司法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司法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03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民事類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本院民事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一)報名時間:113年10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 (三)報名方式: 1.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民事廳,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事廳科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使用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近5年考績、獎懲影本。(4)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電腦製作公文測驗及面談。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 2.聯絡電話:張小姐(02)2361-8577分機237。本次徵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045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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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民事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