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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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聘用督導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DATE_FROM是1130926,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法律、犯罪防治、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是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心理健康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ORG_ID | 380140000I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6等 |
職稱 | 聘用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926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法律、犯罪防治、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心理健康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聯絡方式 | 一、月薪資︰約聘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督導C650004)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8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簡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預計於113年10月11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擇優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人事室 簡小姐 電話:(03)3385936轉2808。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1818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40000I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6等 |
職稱聘用督導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926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法律、犯罪防治、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心理健康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聯絡方式一、月薪資︰約聘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督導C650004)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8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簡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預計於113年10月11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擇優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人事室 簡小姐 電話:(03)3385936轉2808。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1818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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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