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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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DATE_FROM是1130912,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是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ORG_ID | A07030000D |
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12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
工作項目 |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3年10月15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6207)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吳麗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58-7979分機55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2011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7030000D |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12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
工作項目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
聯絡方式1.意者請於113年10月15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6207)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吳麗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58-7979分機55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2011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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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