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辦事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DATE_FROM是1130919,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 資格條件是(一)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 工作項目是(一) 辦理健保申報及相關作業(如申報、申復、事前審查、支付標準維護及配合執行健保政策推動)。 (二) 帳款催收作業及執行醫療事務室之相關業務,包含規劃、執行、統計及管理等事宜。 (三) 協助評鑑條文、內控機制及ISO編修等事宜。.
ORG_ID | 397140200P |
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DATE_FROM | 1130919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sixfish@kcg.gov.tw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健保申報及相關作業(如申報、申復、事前審查、支付標準維護及配合執行健保政策推動)。 (二) 帳款催收作業及執行醫療事務室之相關業務,包含規劃、執行、統計及管理等事宜。 (三) 協助評鑑條文、內控機制及ISO編修等事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 |
聯絡方式 | 一、職稱、官職等:辦事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職系:衛生行政。 三、所需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四、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健保申報及相關作業(如申報、申復、事前審查、支付標準維護及配合執行健保政策推動)。 (二) 帳款催收作業及執行醫療事務室之相關業務,包含規劃、執行、統計及管理等事宜。 (三) 協助評鑑條文、內控機制及ISO編修等事宜。 五、工作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 六、應徵資格: (一)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及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自即日起(113年9月19日)至113年10月18日17:00前至ECPA事求人線上報名(請勿上傳履歷表系統會自動帶入)。恕不接受紙本投遞,並請確實核對履歷基本資料是否有誤或缺漏。 (二) 檢具文件(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三) 連絡人: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2)。 八、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三)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五)具結書(正本)(如附檔)。 (六)國民身分證。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考試及格證書。 (九)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十、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2924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97140200P |
徵才機關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辦事員 |
職系衛生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
DATE_FROM1130919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sixfish@kcg.gov.tw |
資格條件(一)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
工作項目(一) 辦理健保申報及相關作業(如申報、申復、事前審查、支付標準維護及配合執行健保政策推動)。 (二) 帳款催收作業及執行醫療事務室之相關業務,包含規劃、執行、統計及管理等事宜。 (三) 協助評鑑條文、內控機制及ISO編修等事宜。 |
工作地址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 |
聯絡方式一、職稱、官職等:辦事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職系:衛生行政。 三、所需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四、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健保申報及相關作業(如申報、申復、事前審查、支付標準維護及配合執行健保政策推動)。 (二) 帳款催收作業及執行醫療事務室之相關業務,包含規劃、執行、統計及管理等事宜。 (三) 協助評鑑條文、內控機制及ISO編修等事宜。 五、工作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 六、應徵資格: (一)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內醫管、護理、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 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及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自即日起(113年9月19日)至113年10月18日17:00前至ECPA事求人線上報名(請勿上傳履歷表系統會自動帶入)。恕不接受紙本投遞,並請確實核對履歷基本資料是否有誤或缺漏。 (二) 檢具文件(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三) 連絡人: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2)。 八、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面試時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三)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五)具結書(正本)(如附檔)。 (六)國民身分證。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八)考試及格證書。 (九)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十、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2924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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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事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