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工程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DATE_FROM是1130920,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資格條件是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工作項目是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辦理以下業務: 一、辦理營造業業務 二、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 三、辦理營建事業廢棄物、資源再生利用管理業務。 四、辦理都市計畫審議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01020100G |
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DATE_FROM | 1130920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s051288@tcd.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辦理以下業務: 一、辦理營造業業務 二、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 三、辦理營建事業廢棄物、資源再生利用管理業務。 四、辦理都市計畫審議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應徵人員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李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772-1305轉302李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49)2352911轉135曾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197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1020100G |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工程員 |
職系都市計畫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54-南投縣 |
DATE_FROM1130920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s051288@tcd.gov.tw |
資格條件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
工作項目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辦理以下業務: 一、辦理營造業業務 二、辦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業務。 三、辦理營建事業廢棄物、資源再生利用管理業務。 四、辦理都市計畫審議行政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
聯絡方式一、請應徵人員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李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772-1305轉302李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49)2352911轉135曾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197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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