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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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聘督導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雲林縣衛生局, DATE_FROM是1130924, 有效期間是1131231, 工作地址是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資格條件是甄選113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約聘督導1名 (一)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 工作項目是(一)綜提供中心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二)推動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三)覆核與管理中心相關服務資料。 (四)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中心人員訓練事宜。 (五)主持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六)督導中心業務及品質管理作業。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490300I |
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七等 |
職稱 | 約聘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DATE_FROM | 1130924 |
有效期間 | 113123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甄選113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約聘督導1名 (一)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工作項目 | (一)綜提供中心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二)推動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三)覆核與管理中心相關服務資料。 (四)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中心人員訓練事宜。 (五)主持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六)督導中心業務及品質管理作業。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626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490300I |
徵才機關雲林縣衛生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七等 |
職稱約聘督導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
DATE_FROM1130924 |
有效期間113123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甄選113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約聘督導1名 (一)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2)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工作項目(一)綜提供中心人員督導與業務協調。 (二)推動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三)覆核與管理中心相關服務資料。 (四)督導個案討論會議及中心人員訓練事宜。 (五)主持個案討論會及參與跨局處、跨網絡單位聯繫會議。 (六)督導中心業務及品質管理作業。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626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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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督導的地址位於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