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工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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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工務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交通部鐵道局, DATE_FROM是1130925,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22023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具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工程規劃有關土地規劃與開發之協助審查事項。 二、協調不動產開發招商履約管理及其資料彙編與整理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5050000H |
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41,720元) |
職稱 | 約僱工務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0925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cyeh@rb.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具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工程規劃有關土地規劃與開發之協助審查事項。 二、協調不動產開發招商履約管理及其資料彙編與整理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023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
聯絡方式 |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工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依序排列掃瞄為單一PDF檔案,於113年10月8日前上傳。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637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5050000H |
徵才機關交通部鐵道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41,720元) |
職稱約僱工務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0925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cyeh@rb.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具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一、辦理工程規劃有關土地規劃與開發之協助審查事項。 二、協調不動產開發招商履約管理及其資料彙編與整理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22023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
聯絡方式一、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工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依序排列掃瞄為單一PDF檔案,於113年10月8日前上傳。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亦不另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637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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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工務員的地址位於
22023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