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技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DATE_FROM是1130925,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 資格條件是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具「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2. 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工作項目是1.辦理環境品質監測、廢棄物管理、環保稽查及環保行政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6540305I |
徵才機關 |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環資技術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DATE_FROM | 1130925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900002@epb.taitung.gov.tw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具「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2. 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 | 1.辦理環境品質監測、廢棄物管理、環保稽查及環保行政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將下列報名文件(證件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後上傳。 1.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zVNbj_3-AbwmHf4GvM6MM1v2Zumtusrn?usp=sharing下載,並務必黏貼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現職派令 3.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與本職缺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8.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9.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參加應徵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請務必於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未繕打維護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可聯絡到的電話);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逾期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五)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六)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者,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聯絡人: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89)221999分機631。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730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6540305I |
徵才機關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技士 |
職系環資技術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
DATE_FROM1130925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900002@epb.taitung.gov.tw |
資格條件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 具「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2. 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1.辦理環境品質監測、廢棄物管理、環保稽查及環保行政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 |
聯絡方式(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將下列報名文件(證件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後上傳。 1.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zVNbj_3-AbwmHf4GvM6MM1v2Zumtusrn?usp=sharing下載,並務必黏貼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現職派令 3.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與本職缺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8.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9.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參加應徵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請務必於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未繕打維護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可聯絡到的電話);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逾期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五)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六) 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者,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聯絡人: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89)221999分機631。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730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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