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藥師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DATE_FROM是1130925, 有效期間是1131016, 工作地址是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大學(含)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 2.證書:領有藥師證書 2.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街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 工作項目是負責本院各項調劑業務(含化療調配相關業務、TPN 調配相關業務),配合院內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藥事照護、健康促進醫院、無菸醫院、社區民眾用藥宣導…等)。其他主管交辦之相關業務。.
ORG_ID | A21004400P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DATE_FROM | 1130925 |
有效期間 | 1131016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person10509@pntn.mohw.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大學(含)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 2.證書:領有藥師證書 2.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街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工作經驗:於公私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從事藥師各項調劑作業(提具相關服務證明:如化療調劑實務訓練證明或醫院之化療調配業務服務證明等等),具藥事 照護資格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相關論文期刊發表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負責本院各項調劑業務(含化療調配相關業務、TPN 調配相關業務),配合院內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藥事照護、健康促進醫院、無菸醫院、社區民眾用藥宣導…等)。其他主管交辦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
聯絡方式 | 一、相關應徵文件請於上網公告期間:113年9月25日(三)至113年10月16日(三)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將所需繳交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整齊並於前述期間掛號郵寄至900027屏東市自由路270號屏東醫院人事室邱科員收,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逾期恕不受理。請依序準備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浮貼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藥學系或臨床藥學系)。 3.考試院藥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化療調劑實務訓綀證明書、教學醫院之化療調配業務服務證明書或其他可佐證證明。 7.其他相關專業、論文期刊發表、相關訓練證書(如具醫院藥學寶習指導蘗師、戒菸衛教藥師、長照 LEVELI(含)以上、糖尿病共照藥師、慢性腎臟病照護訓綀藥師等證照尤佳)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二、所附證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宇樣並「簽章」。 三、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3名,視甄選情形備取候用人員(備取候用有效期間至放榜公告後三個月內)。惟本次甄選後,如無適當人員可資錄取,得予從缺。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08)7363011*2223人事室邱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859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04400P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
職稱藥師 |
職系無 |
名額3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
DATE_FROM1130925 |
有效期間1131016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person10509@pntn.mohw.gov.tw |
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大學(含)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 2.證書:領有藥師證書 2.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街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工作經驗:於公私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從事藥師各項調劑作業(提具相關服務證明:如化療調劑實務訓練證明或醫院之化療調配業務服務證明等等),具藥事 照護資格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相關論文期刊發表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者尤佳。 |
工作項目負責本院各項調劑業務(含化療調配相關業務、TPN 調配相關業務),配合院內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藥事照護、健康促進醫院、無菸醫院、社區民眾用藥宣導…等)。其他主管交辦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
聯絡方式一、相關應徵文件請於上網公告期間:113年9月25日(三)至113年10月16日(三)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將所需繳交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整齊並於前述期間掛號郵寄至900027屏東市自由路270號屏東醫院人事室邱科員收,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逾期恕不受理。請依序準備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浮貼照片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藥學系或臨床藥學系)。 3.考試院藥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化療調劑實務訓綀證明書、教學醫院之化療調配業務服務證明書或其他可佐證證明。 7.其他相關專業、論文期刊發表、相關訓練證書(如具醫院藥學寶習指導蘗師、戒菸衛教藥師、長照 LEVELI(含)以上、糖尿病共照藥師、慢性腎臟病照護訓綀藥師等證照尤佳)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二、所附證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宇樣並「簽章」。 三、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3名,視甄選情形備取候用人員(備取候用有效期間至放榜公告後三個月內)。惟本次甄選後,如無適當人員可資錄取,得予從缺。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08)7363011*2223人事室邱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859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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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的地址位於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