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用助理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用助理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DATE_FROM是1130926, 有效期間是1131009, 工作地址是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資訊中心), 資格條件是1.應具有高中(職)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 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之特定保障員額,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4.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 工作項目是壹、月支薪酬:依基本工資27470敘薪(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貳、工作項目: 一、 協助資通安全業務。 二、 協助網路流量監控。 三、 協助電子郵件使用問題處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095R0000Q |
徵才機關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約用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DATE_FROM | 1130926 |
有效期間 | 1131009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高中(職)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 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之特定保障員額,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4.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資安或網路工作經驗及證照尤 佳。 |
工作項目 | 壹、月支薪酬:依基本工資27470敘薪(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貳、工作項目: 一、 協助資通安全業務。 二、 協助網路流量監控。 三、 協助電子郵件使用問題處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資訊中心) |
聯絡方式 | 壹、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電腦上機實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電腦上機實作」: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貳、工作項目: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應檢附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6.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資訊中心網路組(約用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蔡先生或洪先生(05-5342601轉2651、2599)。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986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95R0000Q |
徵才機關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約用助理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
DATE_FROM1130926 |
有效期間1131009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1.應具有高中(職)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 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之特定保障員額,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4.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資安或網路工作經驗及證照尤 佳。 |
工作項目壹、月支薪酬:依基本工資27470敘薪(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貳、工作項目: 一、 協助資通安全業務。 二、 協助網路流量監控。 三、 協助電子郵件使用問題處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資訊中心) |
聯絡方式壹、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電腦上機實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電腦上機實作」: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貳、工作項目: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應檢附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6.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資訊中心網路組(約用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蔡先生或洪先生(05-5342601轉2651、2599)。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986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約用助理地圖 [ 導航 ]
約用助理的地址位於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