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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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司法院, DATE_FROM是1130918,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資格條件是(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是公務員懲戒行政業務、民眾陳情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ORG_ID | 500000000F |
徵才機關 | 司法院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18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公務員懲戒行政業務、民眾陳情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 |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 | (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48,600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2,920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7,240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格式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 (四)聘用期間:本職缺屬科員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止,上開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將報名資料以A4規格依序左齊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盧科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布,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還。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分機:265盧科長。 (六)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99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500000000F |
徵才機關司法院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18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公務員懲戒行政業務、民眾陳情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48,600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2,920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7,240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文件: 1.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格式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 (四)聘用期間:本職缺屬科員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止,上開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將報名資料以A4規格依序左齊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盧科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布,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還。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分機:265盧科長。 (六)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399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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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