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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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DATE_FROM是1130927,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東分局頭城工務段(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128號), 資格條件是以下資格擇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是1.辦理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ORG_ID | A15030400H |
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月薪約33,75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DATE_FROM | 1130927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g07@thb.gov.tw |
資格條件 | 以下資格擇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東分局頭城工務段(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128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3-9882779簡素敏 小姐。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分局網站公告。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分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分局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103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5030400H |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四等250薪點(月薪約33,750元) |
職稱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
DATE_FROM1130927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g07@thb.gov.tw |
資格條件以下資格擇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
工作項目1.辦理土木.建築.景觀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東分局頭城工務段(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128號) |
聯絡方式一、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3-9882779簡素敏 小姐。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分局網站公告。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分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分局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103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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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的地址位於
東分局頭城工務段(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