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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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的人員區分是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DATE_FROM是1130927,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資格條件是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家庭教育、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學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是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0040200E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927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家庭教育、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學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
聯絡方式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0月1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聘用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七等七階424薪點(月薪57,240元)。倘計畫結束,應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孫小姐,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03-3366885#16劉組長。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130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040200E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六等 |
職稱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927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家庭教育、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學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
聯絡方式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0月11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聘用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七等七階424薪點(月薪57,240元)。倘計畫結束,應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孫小姐,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03-3366885#16劉組長。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130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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