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輔導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DATE_FROM是1130927,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資格條件是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二、財物採購。 三、學員受益金額填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7020200J |
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輔導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927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siri79@wda.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二、財物採購。 三、學員受益金額填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人事室黃小姐siri79@wda.gov.tw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1黃小姐,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600黃科長。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27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7020200J |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輔導員 |
職系社勞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927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siri79@wda.gov.tw |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二、財物採購。 三、學員受益金額填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聯絡方式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者請下載應徵表格,填寫完畢後請將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人事室黃小姐siri79@wda.gov.tw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將先行資格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表格不合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轉2181黃小姐,工作相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轉1600黃科長。 五、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27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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