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助理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DATE_FROM是1130927,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資格條件是1.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是全功能櫃檯作業及管制等為民服務業務。.
ORG_ID | A07030000D |
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27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na13888@ntbt.gov.tw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4. 熟稔稅務法規,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如:ODF、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且具服務熱忱、溝通應對能力 ,任事積極負責。 5. 具全功能櫃檯業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全功能櫃檯作業及管制等為民服務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聯絡方式 | 1.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4林小姐。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32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7030000D |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助理員 |
職系財稅金融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27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na13888@ntbt.gov.tw |
資格條件1.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4. 熟稔稅務法規,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如:ODF、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且具服務熱忱、溝通應對能力 ,任事積極負責。 5. 具全功能櫃檯業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全功能櫃檯作業及管制等為民服務業務。 |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聯絡方式1.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4林小姐。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32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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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