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助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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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專案助理員(約用人員性質)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DATE_FROM是1130927,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 資格條件是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校醫藥、化學、生物、食品等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畢業。 二、具工作熱忱,有食品檢驗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為優。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是一、執行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檢驗、食品添加物檢驗、協助西藥成份定性及食品微生物等檢驗相關工作。 二、辦理食品檢驗及補助計畫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三、參加能力試驗及協助認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0140000I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空) |
職稱 | 專案助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927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校醫藥、化學、生物、食品等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畢業。 二、具工作熱忱,有食品檢驗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為優。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檢驗、食品添加物檢驗、協助西藥成份定性及食品微生物等檢驗相關工作。 二、辦理食品檢驗及補助計畫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三、參加能力試驗及協助認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 |
聯絡方式 | 一、報酬薪點:依據「參照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薪點與薪資支給對照表」支給,碩士級第1年薪資月薪新臺幣40,392元整。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畫補助1至8月,並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6.備妥上述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成冊,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前瞻計畫-專案助理員(碩士級)」,並於113年10月1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收(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或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逾期或資料證件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選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徵才訊息。 2.甄選日期及地點:一併與初審合格名單另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3.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2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 八、聯絡人: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陳小姐 電話:(03)4331025轉2615。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322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40000I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空) |
職稱專案助理員(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927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校醫藥、化學、生物、食品等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畢業。 二、具工作熱忱,有食品檢驗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為優。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一、執行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檢驗、食品添加物檢驗、協助西藥成份定性及食品微生物等檢驗相關工作。 二、辦理食品檢驗及補助計畫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三、參加能力試驗及協助認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 |
聯絡方式一、報酬薪點:依據「參照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薪點與薪資支給對照表」支給,碩士級第1年薪資月薪新臺幣40,392元整。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畫補助1至8月,並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6.備妥上述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成冊,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前瞻計畫-專案助理員(碩士級)」,並於113年10月1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收(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或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逾期或資料證件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選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s://dph.tycg.gov.tw/)徵才訊息。 2.甄選日期及地點:一併與初審合格名單另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3.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2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 八、聯絡人: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陳小姐 電話:(03)4331025轉2615。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322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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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