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助理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DATE_FROM是1130920,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建管處辦公室), 資格條件是一、大專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以上法定任用資格者。(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工作項目是一、建築執照套圖管理、法定空地及無套繪查詢相關文書作業。 二、綠建築抽查業務。 三、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0360200G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0920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10076063@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以上法定任用資格者。(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建築執照套圖管理、法定空地及無套繪查詢相關文書作業。 二、綠建築抽查業務。 三、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建管處辦公室) |
聯絡方式 | (一) 請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並請確認完整履歷資料正確性(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PDF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一次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才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 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6108)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00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360200G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助理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0920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10076063@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一、大專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以上法定任用資格者。(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
工作項目一、建築執照套圖管理、法定空地及無套繪查詢相關文書作業。 二、綠建築抽查業務。 三、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建管處辦公室) |
聯絡方式(一) 請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並請確認完整履歷資料正確性(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PDF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一次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相關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才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 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6108)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00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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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建管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