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司法院, DATE_FROM是1130930,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本院公共關係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資格條件是(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 工作熱忱、具獨立作業能力、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者;具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國會連絡、公共關係相關經歷或外語能力者尤佳。 (三)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 工作項目是本院公共關係事務。.
ORG_ID | 500000000F |
徵才機關 | 司法院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30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空)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 工作熱忱、具獨立作業能力、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者;具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國會連絡、公共關係相關經歷或外語能力者尤佳。 (三)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本院公共關係事務。 |
工作地址 | 本院公共關係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一)報名表(含600字以內簡要自述並附貼3個月內近照,請至本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下載)。(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三)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專業證照(無者免付)等,另訓練與進修資料免付。 二、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0月8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公共關係處科員」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公共關係處)蘇專員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735。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23 |
Work_Type | 3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500000000F |
徵才機關司法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30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空) |
資格條件(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 工作熱忱、具獨立作業能力、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者;具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國會連絡、公共關係相關經歷或外語能力者尤佳。 (三)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本院公共關係事務。 |
工作地址本院公共關係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方式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一)報名表(含600字以內簡要自述並附貼3個月內近照,請至本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下載)。(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三)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專業證照(無者免付)等,另訓練與進修資料免付。 二、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0月8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公共關係處科員」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公共關係處)蘇專員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735。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23 |
Work_Type3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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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的地址位於
本院公共關係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