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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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DATE_FROM是1130930, 有效期間是1131009,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近大安捷運站。, 資格條件是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溝通與..., 工作項目是(一)差勤管理、出國案件陳報。 (二)各項優良教師、模範公務人員遴薦以及服務獎章請頒暨獎金核發事宜。 (三)訓練、研習、進修及進修補助費申請。 (四)加班費、退休金、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年節照護金、因公受傷慰問金、交通費、文康活動、慶生會、國旅卡、健康檢查、月退休給與及各項津貼補助申請核發。 (五....
ORG_ID | 379060800X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月支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30 |
有效期間 | 1131009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60800X@gmail.com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各款之情事。(詳閱十六附則) |
工作項目 | (一)差勤管理、出國案件陳報。 (二)各項優良教師、模範公務人員遴薦以及服務獎章請頒暨獎金核發事宜。 (三)訓練、研習、進修及進修補助費申請。 (四)加班費、退休金、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年節照護金、因公受傷慰問金、交通費、文康活動、慶生會、國旅卡、健康檢查、月退休給與及各項津貼補助申請核發。 (五)協辦考績(核)、退休、遺屬一次(年)金等相關案件。 (六)各項保險(公、勞、健、團保等)及各項證明開立。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近大安捷運站。 |
聯絡方式 | 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許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26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060800X |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月支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30 |
有效期間1131009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60800X@gmail.com |
資格條件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各款之情事。(詳閱十六附則) |
工作項目(一)差勤管理、出國案件陳報。 (二)各項優良教師、模範公務人員遴薦以及服務獎章請頒暨獎金核發事宜。 (三)訓練、研習、進修及進修補助費申請。 (四)加班費、退休金、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年節照護金、因公受傷慰問金、交通費、文康活動、慶生會、國旅卡、健康檢查、月退休給與及各項津貼補助申請核發。 (五)協辦考績(核)、退休、遺屬一次(年)金等相關案件。 (六)各項保險(公、勞、健、團保等)及各項證明開立。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近大安捷運站。 |
聯絡方式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許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26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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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56號),近大安捷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