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約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DATE_FROM是1130930, 有效期間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資格條件是1、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輪值者尤佳。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河川工程及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2250000G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0930 |
有效期間 | 1131015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AH0814@ntpc.gov.tw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輪值者尤佳。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河川工程及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10月15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10.15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河工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3、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45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250000G |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0930 |
有效期間1131015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AH0814@ntpc.gov.tw |
資格條件1、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輪值者尤佳。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一、辦理河川工程及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 |
聯絡方式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3年10月15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3.10.15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河工科)」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2、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3、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99許小姐。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45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約僱人員地圖 [ 導航 ]
約僱人員的地址位於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