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DATE_FROM是1130930, 有效期間是1131018, 工作地址是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 資格條件是(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 (二)具有電子、電機、材料、與醫學工程相關專長。 (三)應聘教師應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四)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 年 1 月 16 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 工作項目是教學及研究.
ORG_ID | A096L0000Q |
徵才機關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電子工程系(建工燕巢校區 |
職稱 | 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DATE_FROM | 1130930 |
有效期間 | 113101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b0981245125@nkust.edu.tw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 (二)具有電子、電機、材料、與醫學工程相關專長。 (三)應聘教師應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四)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 年 1 月 16 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
工作項目 | 教學及研究 |
工作地址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 |
聯絡方式 | 應徵者需要檢附之資料: (一)新聘研究型專案教師申請表(附件一)。 (二)碩士及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三)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附件二)。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四)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五)三年內通訊或第一作者之著作全文(期刊若尚未出版請附接受函、相關著作請自行註明)。 (六)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七)可開授課程科目清單(含課程大綱)、教學規劃及未來研究規劃。 (八)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聘任要點辦理。 *應徵資料郵寄地址: 上述紙本資料請郵寄至: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系) 李財福先生收。 信封封面註明:徵聘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本次本系徵求教師,得視應徵人員投件情形,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聯絡電話:(07) 3814526#15657。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49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096L0000Q |
徵才機關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電子工程系(建工燕巢校區 |
職稱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空)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
DATE_FROM1130930 |
有效期間113101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b0981245125@nkust.edu.tw |
資格條件(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 (二)具有電子、電機、材料、與醫學工程相關專長。 (三)應聘教師應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 (四)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104 年 1 月 16 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
工作項目教學及研究 |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 |
聯絡方式應徵者需要檢附之資料: (一)新聘研究型專案教師申請表(附件一)。 (二)碩士及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三)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附件二)。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四)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五)三年內通訊或第一作者之著作全文(期刊若尚未出版請附接受函、相關著作請自行註明)。 (六)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七)可開授課程科目清單(含課程大綱)、教學規劃及未來研究規劃。 (八)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聘任要點辦理。 *應徵資料郵寄地址: 上述紙本資料請郵寄至: 80778 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電子系) 李財福先生收。 信封封面註明:徵聘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本次本系徵求教師,得視應徵人員投件情形,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聯絡電話:(07) 3814526#15657。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49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地圖 [ 導航 ]
助理教授級(含)以上研究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的地址位於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