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專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DATE_FROM是1130930, 有效期間是1131014,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資格條件是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醫藥、護理、公衛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是1.醫療費用管理專案規劃、審查指標建置及成效監測。 2.醫療服務審查作業流程之研擬規劃。 3.醫療服務審查作業系統維護管理。 4.醫療服務審查業務研究發展及統計分析。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21030000I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0930 |
有效期間 | 1131014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A111431@nhi.gov.tw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醫藥、護理、公衛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1.醫療費用管理專案規劃、審查指標建置及成效監測。 2.醫療服務審查作業流程之研擬規劃。 3.醫療服務審查作業系統維護管理。 4.醫療服務審查業務研究發展及統計分析。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衛生行政職系專員職務(公告編號:202729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64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21030000I |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專員 |
職系衛生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0930 |
有效期間1131014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A111431@nhi.gov.tw |
資格條件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醫藥、護理、公衛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1.醫療費用管理專案規劃、審查指標建置及成效監測。 2.醫療服務審查作業流程之研擬規劃。 3.醫療服務審查作業系統維護管理。 4.醫療服務審查業務研究發展及統計分析。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
聯絡方式一、意者請於113年10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衛生行政職系專員職務(公告編號:202729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0904564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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