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助理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0, 工作地址是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資格條件是一、大專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測量、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員。 二、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三、曾辦理用地徵收相關工作尤佳。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是一、工程用地徵收相關事務。 二、土地清查、管理、移交等工作。 三、計畫列管、追蹤。 四、預算控管、分配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A13061600G |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0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委任 |
聯絡E-Mail | happy@wra06.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測量、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員。 二、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三、曾辦理用地徵收相關工作尤佳。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程用地徵收相關事務。 二、土地清查、管理、移交等工作。 三、計畫列管、追蹤。 四、預算控管、分配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18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3061600G |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助理員 |
職系經建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0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委任 |
聯絡E-Mailhappy@wra06.gov.tw |
資格條件一、大專以上,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測量、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員。 二、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三、曾辦理用地徵收相關工作尤佳。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工程用地徵收相關事務。 二、土地清查、管理、移交等工作。 三、計畫列管、追蹤。 四、預算控管、分配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18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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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員的地址位於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