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徵才機關: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 DATE_FROM: 1131007 | 有效期間: 1131014 |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 |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選舉業務。
(二)辦理國民教育(強迫入學)及體育業務。
(三)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 DATE_FROM: 1131007 | 有效期間: 1131014 |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第1款情事之一。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學士 (含)學位,領有甲級職業安全... | 工作項目: 1.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2.擬訂與推動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擬訂、規劃法定作業環境監測之實施。
4.擬訂危害性化學品管理(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 |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DATE_FROM: 1131001 | 有效期間: 1131011 |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6、7樓及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土保持、河海、環工、電子、電機、機械、營建、建築、資工或資管等相關學系畢業者。
2. 國內外專科土木、水利、水土保持、河海、環工、電子、電機、... | 工作項目: 1. 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及設施等相關業務。
2. 辦理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BOT計畫等相關業務。
3. 辦理水利業務推動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徵才機關: 交通部 | DATE_FROM: 1131004 | 有效期間: 1131014 | 工作地址: 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航政司)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以交通、運輸、航運、物流、管理、土木、海洋、水利、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5年以上公務經驗,且近3年考績... | 工作項目: 一、港務發展及政策規畫研議與分析。
二、商埠建設工程計畫審議相關業務。
三、商港營運管理業務審核。 |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 徵才機關: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 DATE_FROM: 1130930 | 有效期間: 1131015 | 工作地址: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嘉義市西區德明路1號) | 資格條件: (一)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二) 醫事人員應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2年之聘用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 | 工作項目: (一)提供精神個案及自殺個案心理諮商治療與個別團體治療。
(二)提供個案心理評估及社區面訪服務。
(三)多元心理健康促進業務。
(四)心理衛生宣導方案。
(五)心理衛生資源連結。
(六)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 DATE_FROM: 1131007 | 有效期間: 1131020 |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具英語或其他外語能力尤... |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文化近用及特殊族群相關活動及計畫。
(二) 美術教育推廣活動規劃及執行。
(三) 其他專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新竹市稅務局 | DATE_FROM: 1130927 | 有效期間: 1131011 | 工作地址: 新竹市稅務局(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 |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畢業者。 | 工作項目: 1.房屋稅之查徵。
2.房屋稅人民申請案件。
3.房屋稅籍之清查、管理。
4.房屋稅電腦作業事項之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 DATE_FROM: 1130930 | 有效期間: 1131015 |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業者。
2.能獨立作業、具個案服務、團隊合作經驗,有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 工作項目: 1.執行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包括:
(1)個案工作
(2)團體工作
(3)社區工作
2.專案業務規劃與執行:
(1)返鄉專車
(2)懇親會
(3)家屬座談會
3.實習生督導、訓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 DATE_FROM: 1131008 | 有效期間: 1131015 | 工作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護司)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長期照顧(護)或衛生福利相關科系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 工作項目: 一、社區式長照服務之規劃與推動。
二、前瞻基礎建設等活化閒置空間相關事宜。
三、輔導地方政府長照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 | DATE_FROM: 1131001 | 有效期間: 1131008 | 工作地址: 宜蘭縣羅東地政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興路5號) |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具有工作熱忱並足以勝任職務。 |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地籍圖重測等測量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DATE_FROM: 1131004 | 有效期間: 1131013 |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動物之家1名 (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91-3號),偏遠地區無大眾交通工具,請自行評估身心負荷能力。 |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3.如有動物舍清潔、餵養、管制救援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可以忍受動物糞尿、毛絮,具有工作熱誠、身心健康、無... | 工作項目: 動物收容管理、車輛防疫消毒、管制、救援、捕蜂捉蛇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DATE_FROM: 1130926 | 有效期間: 1131014 |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 工作項目: 一、行政執行、臨櫃服務、承保、紓困貸款、欠款訴追、審查等健保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必要時,需配合業務指派加班、輪班、調派服務據點及輪休等。 |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DATE_FROM: 1130607 | 有效期間: 1131031 | 工作地址: 本市東區衛生所(401009 臺中市東區信義街142號)
本市南區衛生所(402332台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2樓)
本市北屯區四民衛生所(406048臺中市北屯區后庄路1062號)
本市神岡區衛生所(... | 資格條件: (一) 大學醫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醫師證書,以家醫科醫師為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 工作項目: 辦理本市公共衛生及醫療等業務。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DATE_FROM: 1130903 | 有效期間: 1131231 | 工作地址: 花蓮市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工作待遇
(一)薪資(本薪):約用薪資3萬/月給薪,年終獎金(視績效發給)。
(二)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及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 |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學相關科系畢業 (以土木、建築、室內設計、機電、消防工程等科系尤佳)。
(二)具有工地主任、品管人員、建築製圖技術士、乙級室內裝修「施工」或「設計」... | 工作項目: (一)全院各項工程採購庶務作業管理。
(二)政府採購網、標案管理系統作業管理。
(三)各級機關通報、列管工程案件及各管制事項作業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DATE_FROM: 1130726 | 有效期間: 1131028 |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具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2年之聘用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 | 工作項目: 1.心理衛生、精神衛生、自殺防治衛教宣導及心理諮詢業務。
2.個案心理諮詢、轉介及其他精神醫療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