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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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幫工程司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08,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道路步道科, 資格條件是(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是(一) 113年度臺北市山區道路預約式維護工程(北投及信義區)及設計監造案。 (二) 113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橋梁檢測委託技術服務案。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9110800G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08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k11775@gov.taipei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 113年度臺北市山區道路預約式維護工程(北投及信義區)及設計監造案。 (二) 113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橋梁檢測委託技術服務案。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道路步道科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於113年10月8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593001轉3911)。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 本處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適用機關,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提交體格檢查紀錄,請至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實施(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 查詢,點選上方的網站導覽\認可醫療機構,健檢類別項目勾選「一般健檢」)。另本檢查距前次檢查未超過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4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110800G |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幫工程司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08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k11775@gov.taipei |
資格條件(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水土保持工程、土木工程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一) 113年度臺北市山區道路預約式維護工程(北投及信義區)及設計監造案。 (二) 113年度臺北市山坡地橋梁檢測委託技術服務案。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道路步道科 |
聯絡方式(一) 意者請於113年10月8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593001轉3911)。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 本處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適用機關,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提交體格檢查紀錄,請至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實施(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 查詢,點選上方的網站導覽\認可醫療機構,健檢類別項目勾選「一般健檢」)。另本檢查距前次檢查未超過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4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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