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僱人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暫僱人員的人員區分是其他人員, 徵才機關是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0, 工作地址是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資格條件是一、學歷部分: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資格條件: 1.耐心、細心、認真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 2.能配合臨時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及團隊合作精神及獨立作業能力。 3.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者。 4.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是一、本處所屬高灘地市民農園管理、督導業務。 二、一般庶務性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2250100G |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暫僱3等(220薪點)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0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其他 |
聯絡E-Mail | AR3924@ntpc.gov.tw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部分: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資格條件: 1.耐心、細心、認真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 2.能配合臨時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及團隊合作精神及獨立作業能力。 3.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者。 4.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本處所屬高灘地市民農園管理、督導業務。 二、一般庶務性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 請檢附附下列資料,並於113年10月10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應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於信封上書寫「應徵營企科3等暫僱人員」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1.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三、備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約與否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2.依「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2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29,700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後10日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簡科長。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0 |
Work_Type | 2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2250100G |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暫僱3等(220薪點) |
職稱暫僱人員 |
職系無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0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其他 |
聯絡E-MailAR3924@ntpc.gov.tw |
資格條件一、學歷部分: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資格條件: 1.耐心、細心、認真負責具高度服務熱忱。 2.能配合臨時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及團隊合作精神及獨立作業能力。 3.配合本處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者。 4.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一、本處所屬高灘地市民農園管理、督導業務。 二、一般庶務性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聯絡方式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 請檢附附下列資料,並於113年10月10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應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於信封上書寫「應徵營企科3等暫僱人員」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1.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三、備註: 1.僱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約與否依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2.依「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2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29,700元。 3.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後10日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4.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簡科長。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0 |
Work_Type2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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