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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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1, 工作地址是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資格條件是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 工作項目是1. 中油桃煉廠遷廠業務。 2. 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非)都市計畫、環說(評)窗口。 3. 局綜合規劃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80170000G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1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10043045@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中油桃煉廠遷廠業務。 2. 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非)都市計畫、環說(評)窗口。 3. 局綜合規劃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揭相關資料,依限寄(送)達桃園市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綜合企劃科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上述履歷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66785&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方小姐10043045@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1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80170000G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經建行政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1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10043045@mail.tycg.gov.tw |
資格條件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1. 中油桃煉廠遷廠業務。 2. 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非)都市計畫、環說(評)窗口。 3. 局綜合規劃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聯絡方式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揭相關資料,依限寄(送)達桃園市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綜合企劃科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上述履歷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66785&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方小姐10043045@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1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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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的地址位於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