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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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幫工程司的人員區分是一般人員, 徵才機關是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DATE_FROM是1131001, 有效期間是1131013,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資格條件是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工作項目是(一)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審議業務。 (二)辦理委託協助公聽會、聽證等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ORG_ID | 379560100G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1 |
有效期間 | 1131013 |
IS_HANDICAP | Y |
IS_ORIGINAL | Y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 |
聯絡E-Mail | gc7655@gov.taipei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審議業務。 (二)辦理委託協助公聽會、聽證等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gc7655@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事業科幫工程司(土木工程職系)」,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27815696轉3168。 (三)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四)服務科室:本處更新事業科。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5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379560100G |
徵才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幫工程司 |
職系土木工程 |
名額1 |
RESERVE_NUM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1 |
有效期間1131013 |
IS_HANDICAPY |
IS_ORIGINALY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 |
聯絡E-Mailgc7655@gov.taipei |
資格條件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一)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審議業務。 (二)辦理委託協助公聽會、聽證等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
聯絡方式(一)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gc7655@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事業科幫工程司(土木工程職系)」,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27815696轉3168。 (三)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四)服務科室:本處更新事業科。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075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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